民族宗教行政复议程序

发表时间:2012-06-21 浏览次数:261

一、受理环节ゾ职旃室收文登记;政策法规处负责审查,同时征求有关主管处室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受 理,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ザ、审理环节フ策法规处通知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第三人,限期提交复议答辩书;同时将复议材料送局 有关主管处室,征求有关主管处室的意见。

ト、调查环节サ鞑榘讣,坚持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由政策法规处组织有关主管处室和单位进行调 查。

ニ摹⒕龆ɑ方コ浞挚悸歉匆樯昵肴说纳昵肜碛桑同等考虑复议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同时,听取局有关 主管处室对案件的意见。政策法规处在此基础上提出复议决定的建议,按程序报局领导作出 复议决定。

ノ濉⒅葱谢方フ策法规处负责送达复议决定书,并监督复议决定的执行,包括以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名义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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