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有何规定

发表时间:2011-11-29 浏览次数:56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伸阅读

关于房地产预查封的有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常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法条规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试行)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