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

发表时间:2006-05-14 浏览次数:81

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涉外行政案件的基本准则。主要有以下原则:

1、适用行政诉讼法原则。国家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

2、同等原则。又称国民待遇原则。国家平等原则的体现。

3、对等原则。又称相互原则。包括积极对等和消极对等。

4、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原则。

5、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延伸阅读

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郑承满、伍秀英诉当阳市玉阳办事处、两河镇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

行政不作为之界定及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