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认定职工为工伤以及工伤医疗报销

发表时间:2013-05-16 浏览次数:62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或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专科或三级医院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审核批准。

事业单位职工出了工伤,只要单位认定了工伤,就应当给予工伤职工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在内的工伤待遇。

单位认定了为工伤,并在认定书上写入了参照企业京劳社工发45号及(2000)46号文件办理,但并没有全面执行怎么办?

如果单位不予以落实的话,工伤职工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因职工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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