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发表时间:2013-08-22 浏览次数:82

医疗事故如何鉴定?我哥哥2011年9月8日上午感冒在我们这里一个镇上的卫生院打吊针,后来自己感觉还是不好就请朋友把他送到了我们市第二医院。到医院后,都跟朋友和医师讲了好多话,在确定住院并打着吊针的情况下,我哥哥担心耽误朋友的工作于是就请他的朋友去接我嫂子到医院守候他。但当我嫂子赶到医院时病房内没有一个护士,发现我哥哥眼睛往上翻牙齿咬着舌头了!于是叫医生,检查后说是心脏停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抢救心跳恢复了,但被告知大脑缺氧太久导致脑细胞损伤严重!从我嫂子进去到现在一直没有意识!并引发:心脏衰竭、肾功能衰竭、肝功能能衰竭及凝血系统衰竭。 现在,我想咨询的是:是否可能在没人看护的情况下打吊针药液完了血管里面进空气了导致突发的心脏停跳?

滨州律师 解答:

医疗是专业问题,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过错需要经过鉴定才能最终确定,你们可以和医院共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或向当地卫生局申请,请求处理,现在应该封存已有病历资料,如果吊针还在应妥善保管以备查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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