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的保存

发表时间:2015-04-07 浏览次数:350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按照鉴定规则,负责组织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将专家鉴定组成员签名的鉴定结论、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文稿和复印或者复制的有关资料等存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这就意味着,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存在疑问,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可以在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调取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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