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如何区分?

发表时间:2012-02-27 浏览次数:74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

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

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

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延伸阅读

医疗事故罪的法律适用?

医疗事故变为故意杀人 警方变更“埋尸医生”涉嫌罪名

许医生“医疗事故罪”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