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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旧城改造将推三种模式
发表时间:2012-05-28 浏览次数:428

对于旧城保护和改造,广州将推3种模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昨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旧城改造时透露,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石板街、牌坊、水井、石拱桥等传统建筑元素,在旧城改造中都将保留。

报告透露,广州将采取成片重建改造、零散改造和历史文化保护性整治3种模式,着重推进重点区域的成片重建改造项目,力争用3至5年基本完成越秀、荔湾、海珠旧城更新改造工作。

成片改造范围内的私房将予以拆除重建,私房业主在补交新旧房之间的成本差价后回迁安置;成片改造范围内的直管房予以拆除建绿,抽疏建筑和人口密度。

在改造资金筹措方面,将形成政府、市场、改造主体等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在财政扶持和税费减免方面,实行市权限内税费减免返还和重点改造区域土地出让收益市区8∶2分成的优惠政策;在拆迁补偿安置方面,将充分尊重居民改造意愿,坚持“阳光动迁”和“先安置、后改造”,合理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实行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多渠道保障安置房建设。

报告指出,广州的城中村改造将继续贯彻“文脉延续”的理念,继猎德村保持原有的传统形态、肌理后,新一轮的城中村改造中,黄埔区文冲村也将保留并整饰代表其村文脉和生活风貌的河涌、池塘,并对村内有保留价值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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