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拆迁补偿 > 其它拆迁知识 > 关于广州旧城改造拆迁补偿问题
关于广州旧城改造拆迁补偿问题
发表时间:2012-05-27 浏览次数:455

问:我是一名租房客,现在我所住的地方要进行旧城改造拆迁了,租赁合同还没到期的,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有补偿吗?

答:为引导承租人主动解除租赁关系,《指导意见》首次明确,符合直管住宅租赁条件的承租人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加改造奖励之和的30%给予房屋承租人弃租补偿,不再提供直管住宅(含廉租房)进行安置。也就是说如果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有100万元,承租人就可以拿到30万元的弃租补偿。

如果符合直管住宅租赁条件的承租人不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由拆迁人统一安排住房安置承租人,安排住房的使用面积不小于原承租面积,国土房管部门依法配合安置工作。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补偿办法只适合直管公房拆迁,私房拆迁由业主和租客自己协商弃租补偿的比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广州旧城改造拆迁补偿问题”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其它拆迁知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7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