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登记费
发表时间:20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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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土地抵押登记费
类 别 部门行政职权目录_行政征收(收费)
实施依据 省物价局、财政厅、省经贸委、省人行转发国家计委等四部委《关于整顿企业抵押贷款收费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字【2000】207号)
公开形式 公开栏互联网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间 长期公开
收费依据和标准 按现行登记费70%
具体承办 国土局 地籍科
对应流程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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