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登记审批

发表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43

一、办理事项名称:土地抵押登记审批

二、办件类型:承诺件

三、法律依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40号令)

四、需提供资料:

(一)新批:

1、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2、单位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董事会同意抵押决议;

5、公司办公会抵押决议或职工代表大会抵押决议及上级主管部门批示;

6、土地抵押合同、贷款合同;

7、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评估报告;

8、抵押权人的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

9、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10、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确认书、抵押物清单;

11、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二)抵押注销:

1、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2、银行(信用社)书面证明;

3、相关还款票据;

4、抵押人有效证件。

五、办理程序:

1、受理(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2、审核(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3、签批(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4、发证(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与否和收费标准:收费

《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93号)

1、党政机关、团体用地每宗200元-700元;

2、企业使用每宗100元-4万元;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标准,差额预算管理单位每宗收取300元-1万元;城镇居民用地:13-30元;证费: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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