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筹建期间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发表时间:2012-07-20 浏览次数:63

咨询内容:

公司筹建期间,各地土地使用税的交纳政策不一。多数不需交纳;而我所在的地区却要交纳。是否与取得土地使用证有关?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土地现状没有达到“三通一平”使用条件,一直没有建设,也要交纳?而没有取得土地作用证的,在建的项目,即将验收的项目却没有交纳土地使用税,为什么?

回复解答:

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应自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约定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没有约定时间的,自合同签订时间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与土地使用权证,企业筹建期间及土地三通一平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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