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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修订草案)》30日出台
发表时间:2012-05-25 浏览次数:427

广州市政府于12月30日出台《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重拳出击土地闲置行为。

针对过热的楼市,广州市政府于12月30日出台《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重拳出击土地闲置行为。

草案规定,土地闲置费不再按月计算,而将按土地出让地价款20%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一次性征收,并明确规定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土地闲置费总额1‰的滞纳金。

此外,根据国务院“对闲置用地特别是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的要求,新办法规定闲置土地增值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补充合同时依规定调整土地价款。

广州市政府针对原办法规定的处置程序较复杂的问题,改变了原来先认定闲置土地再予以处置的做法,合并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环节;对于用地单位已书面承认土地闲置事实的,可直接进入处置环节,加快了闲置土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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