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16年起实施

发表时间:2015-12-04 浏览次数:51

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所征收土地的类型、土地年产值、人均耕地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综合制定的。而最近又有最新消息称: 青海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16年起实施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情况吧!

青海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16年起实施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调整更新后的青海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对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

其中,西宁市3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别提高了19.96%、20.00%和50.00%,对执行统一年产值标准的38个县(市、区)提高了近20%。同时,新增了11个城市规划范围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高为7.41万元/亩,最低为4.68万元/亩,此次调整更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把民生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的具体举措。

更新调整对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具体补偿标准请查看:关于公布调整更新后的青海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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