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的公开发行

发表时间:2012-02-23 浏览次数:3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延伸阅读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获通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