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则

发表时间:2012-07-23 浏览次数:281

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

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

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

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

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

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

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

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

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债券当天允许“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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