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赔偿所有债权怎么办?

发表时间:2005-12-26 浏览次数:438

可以向正在执行的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赔偿所有债权的事实和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的申请人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被赔偿前提出。赔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赔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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