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

发表时间:2012-02-28 浏览次数:123

行使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延伸阅读

房屋分割不符善良风俗,“善良风俗”的适用规则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养老并轨后养老金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