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归属

发表时间:2005-01-28 浏览次数:51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个人;

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依其合同约定决定;

四、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各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六、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延伸阅读

专利侵权怎么赔偿,有哪些赔偿方式

如何定义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