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程序启动

发表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464

启动无效程序:

(1)启动时间:自授权之日起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 启动的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根据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理。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极少数重大案件由5人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

(3)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做出决定有三类: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维持专利权有效

(4)后续司法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宣告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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