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规范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办理程序

发表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360

为了规范了我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出台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的规定。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请专利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费用减缓,要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出具减缓证明的,应先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由知识产权局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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