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财税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文号:银政发〔2008〕64号
颁布日期:2008-05-0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

银政发〔2008〕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做好稳定物价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8]72号)精神,防止我市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市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2008年1-3月,银川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10.4%,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前位。从居民消费8大类指数的变化看,其中,食品、居住、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烟酒及用品类价格指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涨了25.6%、6.8%、5.1%、3.5%、2.0%、0.2%、0.2%,只有交通和通信下降了0.8%。上涨幅度较多的仍然是食品类,食品类价格居高不下是当前价格指数高企的根本原因。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对市场价格进行了认真的监管和调控,使食品类商品市场物价上行的张力大大缓解,但是,由于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仍在上涨(特别是粮食、食用植物油、石油、石油产品、铁矿石等)、国内需求趋于旺盛、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个别商品供求矛盾缓解需要有个过程。我市基本属于消费性城市,日用生活用品和工业品主要依靠外部,缺少定价权,加上去年翘尾今年春节后低温冻害,本地蔬菜受灾和外地蔬菜运输困难等因素影响,使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城市。

目前价格上涨总的来说,仍然属于由农产品价格上升引起的价格结构性上涨,它与全面的、持续的、轮番的价格上涨引起的明显通货膨胀还是有所区别的。三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二月份相比出现了明显回落,但食品价格上涨仍然影响较大。在今年1-3月份,消费物价指数上涨10.4%中,食品价格上涨占了8.5个百分点,居住价格占了0.8个百分点,而其它六类有升有降,只占了1.2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十年来,农业生产资料持续、多次涨价,强力的成本推动,使农产品涨价成为维持生产的必要条件。

目前国际市场价格仍在继续上涨,特别是三月以后,国际石油期货价格的节节攀升、铁矿石价格大幅度上涨,受成本推动作用,相关行业工业加工产品也随着涨了价;国际市场以大米为主的食品价格出现了急剧上涨,一些国家甚至采取措施禁止本国粮食向外出口,有些国家还因粮食供应紧张和食品价格上涨,引发骚乱,导致了政治动荡。粮食安全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共同关注。油价和粮价的大幅度上涨已经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我国内部,“三过”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企业经营成本继续上升,多年来积累的价格矛盾也日益突出(我市今年迫切需要疏导的价格矛盾有:提高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停车场收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从去年4月底以来的这轮物价上涨,对我国经济来讲是结构性价格上涨,是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产品在市场中重新定位的结果,特征是持续时间有可能较长,拉动当前及今后物价上涨的各种矛盾和因素仍然突出。我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稳定物价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加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贯彻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做好稳定物价工作意见精神,做好稳定物价各项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稳定市场物价的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决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把“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经济过热、防止价格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特别是要把防止演变为通货膨胀”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调控和稳价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齐抓共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影响重大的粮、油、肉等农业基础性产品,煤、电、石油等资源性产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改善供求总量和结构关系,加强和完善价格调控监管体系建设,提高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力争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5.3%左右。

(一)高度重视粮油肉等基础性农产品生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以2007年农产品涨价给农业生产补偿成本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农业生产发展等各项惠农支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粮油、生猪、牛、羊、禽蛋、水产品、蔬菜的生产,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关于支农的各项政策和补贴资金,相关部门要加强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落实到农民手上,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积极稳妥推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研究建立鼓励油料生产的相关补贴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油料生产和猪、牛、羊、禽、蛋、奶、淡水鱼生产,抓好种羊基地建设,扶持标准化规模饲养。重视发展蔬菜生产,加强温室、拱棚、复膜设施建设,加大第三代温棚种植蔬菜种植面积,提高蔬菜市场的自给率。

(二)加强主要副食品和重要物资储备。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和成品油、化肥等重要商品的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粮食、食用植物油储备制度,健全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状态下“调的动、用得上、管得好”,坚决完成今年我市应急成品粮地方储备任务和应急使用植物油地方储备任务,增加我市食品储备量。要总结和完善去年经验,加强我市生猪、牛、羊等活体重要商品的地方储备。适度增加化肥淡季储备总量。进一步完善财政配套政策,加大对粮油肉等重要副食品和化肥等重要物资的储备的支持力度。要严格按照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制度要求完善制度充实储备。鼓励大型国有粮油加工企业适当增加商业周转储备,发挥经营大户在稳定粮价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货源的组织、调运以及市场投放,保障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我市地方粮食安全,并协调各大型商场准备充足的物资和食品,平抑节日市场价格。预防少数不法商贩利用节日串通涨价,趁机拉动市场物价。

(三)商务、城管、农牧和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在我市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增加一些露天农贸市场,延长现有早市开市时间,鼓励农民和商贩直接将本地蔬菜从温棚直接运往市场销售,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降低菜价。让中低收入者也有消费蔬菜的场所。

(四)进一步完善我市《副食品供应应急预案》,要认真抓好生猪、牛、羊和其它副食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积极联系货源,加大生猪、牛、羊肉的采购力度,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须品的产、供、销和库存量做到心中有数,千方百计解决市场供应中的困难,确保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的监管工作,严防私屠乱宰,严禁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确保肉类供应质量。做好销售企业的销售监管工作,及时向政府汇报供应状况。

(五)继续稳定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从严控制出台各类政府提价项目的政策规定,合理把握政府调价的时机和力度,防止轮番涨价。未经区、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政府定价项目。对有可能影响低收入群众生产生活的调价项目,要事先制定补偿方案,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调价而降低。进一步清理针对重要农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继续落实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乱收费,完善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

(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自治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依法加强对粮、油、肉、禽、蛋、饲料、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按要求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当价格显著上涨情况消失后,及时解除临时干预措施;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要引导企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定价,把握好调价行为,为共创和谐社会做贡献。

(七)各级政府的发改(物价)、工商、财政、商务、质检、农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大市场价监管力度,认真细致的开展监督检查和巡查,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落实中央和地方对农业和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部分行业协会、企业和经营者串通涨价、合谋涨价的不法行为;部分企业哄抬价格、造谣惑众、散步涨价信息、欺行霸市、囤积居奇、缺斤少两、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和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并积极采取召开经营者座谈会、提醒会、告诫会等措施,宣传、引导、教育经营者自觉遵守市场价格秩序。

(八)要加强价格监测、做好价格预警工作。在完善现有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同时,继续对主要食品价格实行一日一报制度,重点加强对粮食、猪肉、牛羊肉、食用油、禽蛋、蔬菜等价格以及煤炭、液化气、医疗、教育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加强对重要商品供求及价格情况的苗头性、趋势性和关联性分析,做好价格预警、预报工作。确保重大情况“不迟报,不漏报”,价格异常波动不蔓延。

(九)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以县(市)区为主(市级物价、工商、商务、技术监督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粮食、食用油、猪肉、牛羊肉、家禽、蛋和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经营者(包括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价格行为,以及涉及到上述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化肥、农药、成品油和棚膜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重点查处不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价格行为:一是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间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等方式串通涨价、合谋涨价的行为;二是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三是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价格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四是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不实行提价申报的提价行为和达到一定规模不实行调价备案的批发、零售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精神,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十)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宣传政府各部门维护市场稳定所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及时发布与稳定市场有关的信息和文章,让广大群众了解市场的真实情况,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稳定物价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价格调控,稳定物价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工作,要组建强有力的控价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密切配合,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做出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我市稳定物价工作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做好控价工作,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稳定物价工作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的应急预案,对市场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要做到反应迅速、周密安排、调控适度、妥善处置,防患于未然。

(二)落实职责。加强价格调控、稳定物价工作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多个领域和环节。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各负其责,综合运用政策引导、财政补贴、信息服务、法律保障等手段,调节生产流通和消费,最大限度地做好稳定市场价格工作。

银川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牵头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形势的分析研究,提出稳定我市市场物价的政策意见;负责控制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出台;加强对各类重要价格和收费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重要农副产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市场监测预报,及时向国家发改委报告市场价格信息;组织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管和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银川市主要副食品和化肥等重要商品和物资的储备管理。

银川市经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煤炭、电力、成品油、液化气、天然气、农资等重要物资和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肉、奶、等主要农副产品加工的生产、运输和供应等工作。

银川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落实控价资金;完善和实施财政在生产、储备和流通等领域,以及在社会保障和价格监测监管等个方面的补贴政策和配套措施,按照自治区要求提高对困难群体的补贴水平。

银川市农牧局:负责组织粮食、油料、猪、牛、羊、禽、蛋、奶、水产品及蔬菜等生产,研究提出发展生产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做好生猪等畜禽存、出栏情况监测预报工作。

银川市粮食局:协助农牧局做好发展粮油生产工作;切实做好本市粮油储备及供应工作;做好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测工作。

银川市商务局:负责市场流通工作;完善我市猪、牛、羊等重要副食品的储备调节机制;制定和完善我市肉蛋奶禽菜以及成品油等重要商品供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协调做好货源的组织和调运,切实保障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做好猪牛羊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消费总量情况的监测和畜禽定点屠宰工作。

银川市供销社:负责落实化肥资源的组织、调运和供应。

银川市统计局、城市调查队:负责及时统计发布各类价格指数,开展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指数的编制以及价格上涨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统计分析工作,协同发改委搞好价格形势分析,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银川市民政局:负责提出对城乡低收入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补贴方案,并协同银川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和落实。

银川市工商局:负责规范农副产品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不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价格调控、稳定物价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工作实行问责制,我市稳定市场物价的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区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将做好当前的市场价格稳定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OO八年五月二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7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