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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导报》报纸代理发行合同
发表时间:2016-01-08 浏览次数:104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湖北博创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即将更名为:湖北博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消费导报》在

     的发行业务。

二、《消费导报》是湖北博创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免费向读者发行的周报。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消费导报》的发行任务。发行方式为在甲方所管理的区域设立免费索取点。免费索取点包括  

   共    个。

三、乙方按甲方实际发行数量,以每份0.1元人民币的价格(以客户回访名单为准)与甲方结款。付款方式为  。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发行事宜。

2.   收货后一日内将刊物分发到指定免费索取点,保证每份报纸直接到达每个读者手中。

3.   发行《消费导报》任务数量为  份/每期。

4. 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发刊物时收回并交于乙方。

乙方责任

1.   乙方将《消费导报》送到甲方;

2.   保证每期《消费导报》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发行共   期报纸。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湖北博创工艺美术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武汉市八一路铁路小区1栋905室

电话:   电话:(86 27)87712362  13971129163

传真:    传真:(86 27)8771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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