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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托管合同样本
发表时间:2016-10-22 浏览次数:408

天津信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信箱托管合同样本

地址:

电话:

乙方:天津信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6007室

电话:86-22-83715663 传真:86-22-83715663 邮编:300384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 定义:

1.1 "甲方"意指 公司。

1.2 "乙方"意指天津信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 "第三方"意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二、 合同标的:

2.1 甲方向乙方托管企业级internet 电子信箱系统壹套,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 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 个标准信箱的托管,每个邮箱容量 mb,收费为  /个/月。其中 网络存储 m空间,其中赠送  m网络存储空间,  m网络存储空间收费为  元/月,其余邮箱网络存储不设空间,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2.3 乙方提供甲方一个邮箱设置权限,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在总容量许可范围内(  m)调整容量,每个信箱的空间(不含网络存储)不能少于 m。

2.4 付款: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信箱托管费用,即人民币  元。

三、 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承诺其为合法的邮件运营商,其提供给甲方的服务是在其经营范围内的合法经营行为。

3.2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在  年  月  日以后是否或者以何种方式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托管信箱,并应在年  月  日以前通知乙方,且在  月  日前告知第二次的付款方式。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已注册的国内域名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

为地址的电子信箱。

3.4 本软件的知识产权仍然为乙方所有。

3.5 甲方承诺不用该邮件系统传输任何非法信息,遵守所有邮件服务的协议规定。

3.6 乙方承诺尊重用户隐私,不公开用户邮件内容。乙方为甲方设立管理员信箱。

3.7 甲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3.8 乙方负责该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四、 服务条款:

4.1 合同期限内,乙方提供一个技术服务信箱support@eyou.com和客户服务电话号码:

 ,接到甲方用户信息后,乙方2个小时内给出书面的答复和解决办法。20:00以后可以通过语音邮件留言到support@eyou.com中,乙方于次日上午9:00-11:00给出书面的答复和解决办法。

4.2 系统中相应软件的升级,乙方承诺给以甲方免费升级的优惠。新增软件功能另议。

五、 违约责任及免责:

5.1 因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善后工作;乙方的费用应按实际服务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5.2 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设置邮箱空间,乙方有权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有甲方负责,但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善后工作。乙方的费用应按实际服务及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5.3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甲、乙双 方共同承认的原因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任何一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可能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双方可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合同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六、 仲裁:

凡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七、 保密:

7.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7.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机密、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时:

1. 除非获得对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2. 本合同终止时,应在一周内将载有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的载体归还对方或将该信息从载体中删除。并从合同终止之日起未经他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如有违反致对方受到损害,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然而,机密资料并不包括以下资料:

(i) 可证明其于本合同及本合同双方订立的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其他协议的日期之前已知悉的资料。

(ii) 可证明其在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合法取得的资料;或

(iii) 非由于各方的作为或违反任何义务而是或成为公开的资料。

八、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若本合同因某种原因未能生效,则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一律无效。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天津信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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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合同样本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3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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