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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坚持其终止决定。曹小姐最终向仲裁委提请仲裁,认为公司的单方终止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顺延协议书》。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女职工怀孕后又发生流产,劳动合同到期该如何处理? 公司认为,曹小姐的劳动合同于2011年7月31日到期,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曹小姐因发生了怀孕这一法定事由,故公司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顺延协议书》。
咨询律师: 胡骅
[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咨询律师: 胡骅
也会产生理解上的困惑:一是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何理解?二是如果没有进行书面形式的变更,口头或事实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效力又如何认定?有观点认为,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形式,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认定为劳动合同未变更,仍然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的手续步骤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用人单位书面向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 2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 3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对确认和证明劳动合同内容及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事实,有着重要的意义。
咨询律师: 胡骅
此外,用人单位应积极做好证据搜集和举证工作,需要对企业进行合同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充分说明。例如,企业客观经济情况的变化,调整岗位和降低薪水的客观迫切性以及员工身体健康状况、生理因素的变化,工作表现和业绩和考核结果等。如企业能充分合理举证,即便劳资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的,企业依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避免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就是为了劳动合同能被履行,对履行劳动合同不了解的朋友们可以参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在变更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都有哪些?劳动合同在履行的时候突然遭遇变更,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应对?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的程序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 (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 (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天门律师 解答: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我想咨询下,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怎样的,能给个详细步骤吗? 潜江律师 解答: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
咨询律师: 胡骅
[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你好,我单位因特殊原因想与员工变更劳动合同,想咨询一下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省直辖神农架林区律师 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方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方式。 劳动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和劳动者岗位需求的变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可避免。
咨询律师: 刘波
[变更劳动合同] 如何变更和终止集体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 <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 <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有哪些条件?
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 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咨询律师: 刘波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在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工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劳动或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遇到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特殊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由于其是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所以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二)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由于其特殊情况,也采取与厂长、经理同样的方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当日下午,齐某到商场质问,人事部负责人出示1995年10月招用女营业员的条件,其中规定女营业员身高165厘米以上(含165厘米),齐某身高只有162厘米,自然不符合该条规定。但当时商场开业在即,怕一时招不齐合适的人员,齐某除了身高以外,其他各方面在笔试和面试时表现都非常出色,商场决定招齐某为营业员。但现在商场已招到足够多符合条件的营业员,故要解聘齐某。
咨询律师: 胡骅
[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二、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三、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五、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这里特别要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劳动者是否能够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同时还规定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咨询律师: 胡骅
[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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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8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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