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罚运用 > 立功
古时候就有将功补过之说。意思就是你犯了错可以用你的功劳来抵消将要受到的惩罚。所以,古时总是有一些犯了罪,就想要为朝廷立功来弥补他的过错。当然现在也是存在将功补过之说,有的人犯了法但却又不想坐牢,想改过所以就想在一些案件中立下大功。这在一些瓦解团体作案中尤其的多,有的人为了减轻自己犯的罪就帮助警察瓦解犯罪集团
咨询律师: 胡骅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6、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8、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当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相关机构查证后属实的,哪怕就算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了其他案件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以上这些行为都算立功行为。立功对犯罪分子来说无疑是利大于弊的行为。关于立功,这里我们要说的是重大立功与一般立功的界限问题。 重大立功与一般立功的界限是怎样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们都希望犯罪分子都可以争取更好地表现获得减刑,让自己能够在合法的框架下受益,从而更早地回归社会,开始新生活。所以 在考验期内,要积极表现去满足一定的条件,然后法律会给予奖励,比如说减刑,这里我们要讨论的是什么是减刑
咨询律师: 胡骅
这里的重大立功肯定是区别于一般的立功的,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被我们称为重大立功行为。比如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等行为都是。这里我们要讨论是重大立功的界定及对量刑的影响: 一: 重大立功的界定 犯罪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咨询律师: 胡骅
在很多领域中都有应用到。比如在工作岗位立功受到表彰等。然而,在刑法领域中,立功有着特殊的含义。那么,什么是立功呢?重大立功有什么条件,以及立功有什么好处?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一、什么是立功? 所谓立功,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之规定,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对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罚/从宽处罚的幅度,应当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影响/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 1.自首的还应考虑: a.投案的主动性; b.供述的及时性/稳定性等。 2.立功的还应考虑: a.检举揭发罪行的轻重; b.被检举揭发的人可能或者已经被判处的刑罚; c.提供的线索对侦破案件或者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所起作用的大小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立功] 什么是立功表现
立功有五种表现[即揭发他人/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捕/阻止他人犯罪/有其他突出表现]。 一、[揭发他人型立功]犯罪分子到案后[到案是构成立功的时间起点,应当理解为犯罪分子被有关机关/个人控制之下或者自愿置于有关机关/个人的控制之下时开始]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同案犯在内的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必须指明具体的犯罪事实而不能只是猜测],经查证属实的[不要求达到破案程度]。
咨询律师: 胡骅
有立功表现的毒品犯罪分子的刑罚适用 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实施的行为是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行为。 网友咨询: 您好,请问
咨询律师: 胡骅
[立功] 什么叫立功?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被告人亲属为了使被告人得到从轻处罚,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人的,不能视为被告人立功。同监犯将本人或者他人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告知被告人,由被告人检举揭发的,如经查证属实,虽可认定被告人立功,但是否从宽处罚、从宽幅度大小,应与通常的立功有所区别。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什么是确有悔改表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 1、认罪服法;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法发〔2010〕60号 石家庄律师 张峰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咨询律师: 胡骅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咨询律师: 刘波
为正确认定自首和立功,对具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刑罚,现就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法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1998-04-06 【实施时间】 1998-05-09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咨询律师: 刘波
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应按以下不同情形分别予以从宽处罚: (1)犯罪分子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的“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并查证属实的他人罪行属于一般罪行;犯罪分子提供线索并据以侦破的案件属于一般案件等。 (2)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咨询律师: 胡骅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立功表现,主要包括下列行为:1.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较多的一般罪行,经查证属实的;2.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破获其他案件的;3.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分子的。 这里所说的犯罪分子是指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指犯罪分子被捉拿归案以后,不仅要彻底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还主动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这是立功的-种表现形式。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所谓查证属实是指必须经过司法机关查证以后,证明犯罪分子揭发的情况确实属实。如果经过查证,犯罪分子揭发的情况,不是事实或者无法证明或者不属于犯罪行为,那么也不算是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立功表现的另一表现形式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所谓提供重要线索,是指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重要犯罪线索,即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这种提供必须是自己知道的,是实事求是的,不能是编造的线索。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具体情节,如投案时间、投案动机、客观条件、交代程度、有无立功表现等,全面分析,酌情处理。 3.犯罪以后自首,犯罪较重的,一般可以从轻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谓立功,通常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得到证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从而得以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立功] 立功的表现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量刑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9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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