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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泉政办〔2014〕2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持续推进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实施近自然森林经营、低效低产林分改造、珍贵树种进城入村等3项计划,推进“四绿”示范工程、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沿海防护林提升(含红树林种植)工程、退耕退茶还林(苗)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林分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和森林综合效益,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58.7%以上。

二、主要任务安排

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11.6928万亩、森林抚育13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任务安排详见附件1)。其中:绿色城市0.8万亩,主要围绕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增加绿量、提升品位;绿色村镇1.3万亩,主要以乡村风景林建设、珍贵树种进城入村、全民义务植树等活动为载体,增加美丽乡村“绿”的元素;绿色通道0.5万亩,重点抓好莆永、南惠高速公路两侧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绿色屏障4.9478万亩,主要抓好沿海防护林提升(含红树林种植)工程、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一面坡(含人口5万以上的中心城镇一重山)和森林公园森林生态景观提升、低效低产林分改造、水源涵养林保护改造提升工程;人工造林更新4.145万亩,主要抓好不炼山造林、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含桉树纯林改造)、退耕退茶还林(苗)工程和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森林经营工作主要是抓好中央和省级森林抚育项目、近自然森林经营计划和重点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保护区的封山育林工作。各地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基层单位,并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任务分解情况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市绿化委员会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推进造林绿化和加强森林经营是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市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森林景观不佳或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突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充分调动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巩固和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积极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为建设美丽泉州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二要认真规划。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规划、设计,坚持“山水园田路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确保“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生态优美效果。三要落实林地。抓好“四绿”工程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对房前屋后、路旁、水旁等可绿化地块,现有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宜林荒山,要逐块落实、及时造林。四要备好苗木。及时调整苗木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培育和推广种植力度,根据造林任务,选择适宜树种,认真测算需苗量,做好种苗调剂,加强种苗质量管理,保障苗木供应。五要科学造林。遵循自然规律,适地适树,推行近自然经营森林,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要通过间伐、补植、套种等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林分。在非林地绿化上,要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不断提升森林景观效果,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六要落实资金。各地要在省、市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安排相应配套资金,确保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森林资源补偿费用于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七要加强督查。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的指导和督查,做好造林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和检查验收工作。

附件

泉州市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方案

一、建设任务

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为42.6928万亩,包括:

(一)造林绿化任务11.6928万亩

1.“四绿”工程建设7.5478万亩,其中:绿色城市0.8万亩、绿色村镇1.3万亩(含珍贵树种进城入村和乡村风景林建设)、绿色通道0.5万亩(含0.15万亩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绿色屏障4.9478万亩(其中: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0.6038万亩、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0.724万亩、“三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含茶果园套种、低效低产林分改造)3.62万亩)。

2.人工造林更新4.145万亩,其中:不炼山造林0.659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含桉树纯林改造)0.57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1.245万亩。

(二)森林抚育任务13万亩

(三)封山育林任务18万亩

(四)建设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1个

二、建设类型

绿色城市:包括设区市、县级市和县城的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绿化。重点建设城市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街旁绿地、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片林、森林公园,加大城市道路绿化、美化、彩化建设力度,加强社区(住宅区)绿化、开发区(工业园区)绿化,积极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和“森林城市(县城)”。

绿色村镇:包括所有乡(镇)、村、自然村绿化。重点抓好村镇绿地公园建设、风水林风景林营造、名木古树保护、沿溪两岸绿化、乡村道路、近村坡耕地造林、零星“四旁”植树等,做到“绿化、美化、彩化、香化”。加强城乡结合部森林生态景观建设,积极创建“绿色乡镇”、“绿色村庄”。

绿色通道:包括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和铁路两侧绿化。重点抓好莆永、南惠高速公路红线外两侧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以带为主、集中连带连片,打造“带、网、片”相连的“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森林生态景观通道。

绿色屏障:包括沿路(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一重山)、沿江(晋江、洛阳江干支流两侧一重山)、沿海(临海山地一面坡,沙岸从海水高潮位起向陆地延伸200米,泥岸从海水高潮位起向陆地延伸100米)、环城(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一面坡)范围内的稀疏林分(郁闭度小于0.5)景观提升和茶果园生态修复补植、低产低效人工针叶纯林改造以及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重点抓好沿海基干林带建设、中心城区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含松材线虫病除治区)和水源涵养林的修复补植。

不炼山造林: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将造林地内的非目的树种、杂草杂灌及藤类进行砍伐,保留部分树干通直、材质优良的阔叶树种幼树,进行耙带补植、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包括荒山荒地造林、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更新,优先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推广引种成功的外来珍贵用材树种,大力推进具有区域特色的珍贵树种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重点推广桉树纯林皆伐改造种植珍贵用材树种。

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选择山脚田边及其一重山山脊等重点火险部位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做到因害设防,适地适树。

中心城区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包括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一面坡、人口5万以上的中心城镇一重山一面坡和森林公园(市级资金使用)景观提升,按照“造林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要求,改善重点区位一重山森林组成结构、提高其森林生态功能和景观水平,培育具备较高生态防护功能和较高观赏游憩价值的森林。建设森林公园项目,每个项目配套建设2公里以上的闭合石质游步道和适宜的休憩点。

乡村风景林:遵循自然、简约、经济的原则,在出入村庄村落道路两侧、村头村尾、宅基地周围、河边湖畔、公园绿地、名胜古迹等关键景观节点,按照营造近自然群落的方式进行绿化形成景观,使村庄绿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珍贵树种进城入村计划:向列入计划的村(社区)补助3万元资金用于推广珍贵树种植,进一步丰富树种结构,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由市林业局公布全市有关定点苗木基地的数量及参考价格,由各地自行采购,资金量以报帐的发票作为验收依据。

退耕退茶还林(苗):引导农民将符合退耕退茶还林(苗)规定的山垄田或茶园退耕退茶种植适生的经济林树种、观赏苗木、珍贵乡土树种。

乡村风景林、退耕退茶还林(苗)项目建设由各地向市林业局申报,市林业局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另行下达任务。其他技术要求按照《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绿委〔2014〕11号)执行。

三、补助标准

纳入2015年度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项目,省、市以上资金补助标准为:

(一)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除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外)每亩补助300元。

(二)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每亩补助1万元。

(三)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中,人工造林每亩补助2000元、林带修复每亩补助50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元。

(四)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每亩补助5000元,森林公园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每个公园补助40万元。

(五)“三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每亩补助500元。

(六)不炼山造林每亩补助200元。

(七)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每亩补助500元。

(八)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每亩补助1000元。

(九)森林抚育每亩补助100元。

(十)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建设平均每个补助100万元。

(十一)乡村风景林建设根据投资额,按市县1:1比例配套进行补助,属原中央苏区范围的按市县8:2比例配套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20万元。

(十二)珍贵树种进城入村计划每个村(居)补助3万元。

(十三)退耕退茶还林(苗)每亩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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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4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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