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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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0-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132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金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春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春风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谢仲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强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张宇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绍民市发改委主任
田秀兰人行金昌中心支行行长
孙世成市委农办副主任
李英民市发改委副主任、代建办主任
孙绪建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军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蔡文才市民政局副局长
万国川市司法局副局长
许泰善市财政局副局长
侍玉彪市人社局副局长、市劳务办主任
潘万虎市建设局副局长
谢复银市农牧局副局长
寇宗军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兴成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李玉堂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胜春市环保局副局长
胡彩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文惠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胡小金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国仁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祥市工信委纪检组长
王满玉市政府信息化办副主任
胡小琪市科技局副调研员
甄天兴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潘万斌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兴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吴金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清河人行金昌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希荣金昌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配套制度;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体系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指导县区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重点领域试点先行;指导、督促、检查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人行金昌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李英民、陈清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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