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粤府办〔2010〕44号
颁布日期:2010-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粤府办〔2010〕4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

(2009—2020年)

目录

一、发展背景和现状分析

(一)要求: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导向

(二)现状: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的问题导向

(三)背景: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的国际背景和经验借鉴

(四)转型: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的主题和途径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

(三)规划目标

三、主要任务和规划措施

(一)构建低碳生态化、高效能、高品质的城乡规划建设模式,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一体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建设广州、深圳世界城市,打造珠三角世界城市区域,提升城乡区域一体化的品质和国际竞争力

(三)携手港澳共建宜居湾区,打造新型发展模式示范区,携领区域一体化

(四)引导区域公交网络与城市-区域空间发展良性互动,促进城镇群紧凑、有序和一体化发展

(五)划定区域绿地、推进区域绿道建设,实现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完美结合

(六)重点优化城市(镇)增长区,培育新城和新型社区,促进城乡融合

(七)推进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优化城乡服务中心体系

(八)推进绿色城乡设计,建设珠三角魅力城乡

四、机制创新和政策保障

(一)加大体制改革力度,落实各项行动的保障政策

(二)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促进规划一体化

(三)完善规划法规、标准,增强城乡规划的统筹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评估考核

五、近期重点项目

附图1:珠江三角洲城乡建设用地拓展图

附图2:珠江三角洲各市、镇总体规划拼合图

附图3:珠江三角洲一体化空间结构图

附图4:珠江三角洲区域公交走廊与集聚中心图

附图5: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图

附图6:珠江三角洲区域绿道图

城乡规划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先决条件和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为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统筹城乡与区域发展、加强规划协调,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以下简称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纲要〉的决定》的部署,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和现状分析

(一)要求: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导向。

推进珠三角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着力提升城镇群的整体竞争力是《规划纲要》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坚定不移调结构,脚踏实地促转变,着力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为积极实施《规划纲要》明确了近期工作重点。城乡规划一方面要深入落实《规划纲要》关于切实加强统筹城乡的规划布局、优化珠三角城镇群的空间结构、构建城乡规划统筹协调的一体化发展格局等要求,同时要优化空间资源的配置,在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的进程中大力支撑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珠三角地区的规划统筹和空间布局。2005年,省政府公布实施《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年)》,明确了区域空间发展策略、总体布局、城镇中心体系,对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都市区以及珠三角的生态、交通、产业、市政设施等城镇发展支撑体系提出了规划指引,并制定了详细明晰的分级、分类空间管治措施;省人大公布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从地方法规的层面予以保障。

当前,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指引已经明确,区域空间一体化的格局和目标已经确立。一体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最关键最重要是要找准制约和影响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策划提出破解难点、解决问题的行动和措施,以点带面地推动区域空间格局的逐步优化、城乡发展的逐步融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现状: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的问题导向。

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地区已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城镇化水平最高、开发建设强度最大的城镇密集地区之一,至2008年底,珠三角城镇化水平达80.5%,人口平均密度为863人∕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8790平方公里,占珠三角土地总面积的16.00。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颁布实施以来,珠三角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选址管理得到了规范,区域绿地等重要生态资源的保护得到了加强,城际地区协调规划的编制得到了推进,同时,珠三角9市均陆续开展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市的城市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空间结构进一步融合,珠三角初步形成了多中心、密集化的城镇发展格局,基本奠定了一体化发展的空间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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