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关于加快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加快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建设

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绿地建设,根据《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体系规划》,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遵义县(以下简称“三区一县”)要抓紧成中心城区25个山体公园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依据和内容

“三区一县”要根据《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体系规划》划分的公园体系和2011年《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要求,结合项目情况,组织编制各自行政区域内规划的山体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名称详见附表)。

二、编制时间

2011年9月30日前,根据《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体系规划》,完成2011年已签订责任状项目山体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同时完成其余项目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2011年12月31日前,根据《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体系规划》完成各山体公园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确定2012年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等工作。

三、编制要求

(一)按照“生态绿地保护典范、群众休闲健身乐园、遵义旅游度假圣地、贵州山水园林精品”的原则,借鉴东部地区的先进经验,高起点规划建设,为遵义城市发展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突出人的参与性和人与自然的融合性,把现代产业、文化元素有机结合,着力打造旅游地产,把遵义建成高端旅游目的地。

(三)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二是“突出主题”的原则。规划设计中重点突出遵义的长征文化、生态文化、黔北地域文化等,打造特色鲜明的主题文化公园;三是景观连通性原则。根据山体公园体系规划,各山体公园要维持与恢复景观生态过程与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充分将中心城区的绿色山体连接。

四、编制主体和经费

“三区一县”是山体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主体,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行组织相关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编制,经费由组织编制单位自行解决。

五、审查审批程序

经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绿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审查后,按程序报批。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绿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三区一县”规划编制的指导、督查和检查。“三区一县”要按上述规定程序报批后尽快组织实施。

附:“三区一县”山体公园化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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