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甲型H1N1流感紧密型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遵府办发〔2009〕140号
颁布日期:2009-10-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建立甲型H1N1流感紧密型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9〕14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应对当前更加严峻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遵义市甲型H1N1流感紧密型联防联控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防联控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申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升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朝擎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雷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进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逐市教育局副局长

冯正友市交通局副局长

马松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显敏市商务局副局长

梁卓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芹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永群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夏成林市应急办副主任

潘发祥市食药监局稽查局局长

黄泽润市卫生监督局局长

杨安萍市疾控中心主任

牛义民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

骆旭东遵义医院院长

孙平三四一七医院院长

智文国遵义火车站站长

赵正军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红梅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李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制度

(一)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必须经召集人批准。

(二)组长或副组长可根据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情况,临时决定召开工作小组联席会议,通报重大情况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三)工作小组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局通报甲型H1N1流感疫情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汇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防控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的办法、措施。

(四)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认真学习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政策及要求,各履其职,各尽其责。在防控工作中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形成紧密型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三、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市卫生局

负责完善防控预案,制定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技术方案;完善疫情报告和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市级卫生部门甲型H1N1流感综合防治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及医疗救治专家小组(含医疗及疾控人员);加强培训各类卫生人员;组织作好流调工作,对疫情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疫情控制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督促各级指定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及市级后备医院各种准备工作的落实与完成,竭尽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指导及监督各个行业卫生检疫及消毒工作;准确分析疫情,及时为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二)市财政局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划拨专款,保障疫情预防控制所需药物、医疗器械、消毒药械、应急物资、一线医疗、卫生、防疫等专业人员工作劳务及专家出诊补贴、甲型H1N1流感病人、疑似病人及医学观察病人相关诊疗费用。

(三)市交通局、遵义火车站

督促运输单位和个体车辆(船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车站(码头)及交通运输工具消毒;根据需要适时设立交通检疫站及留验站,认真作好交通卫生检疫及健康登记,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应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处置可疑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应急状态时服从调遣,及时疏散人员、运送物资;对执行防控任务的卫生部门车辆发放免费通行证,保证无障碍通行。

(四)市教育局

加强对各类学校、托幼园(所)的卫生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搞好健康教育;根据需要做好晨检工作,发现可疑病人立即隔离,并通知卫生部门处置,同时作好密切接触者的随访观察;进入应急状态时,采取停课、停学、局部学生宿舍封锁等措施。

(五)市公安局

应急状态时,主动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及时封锁可疑区域,做好疫点、疫区现场封锁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交通管理,保障疫情处理车辆畅通无阻;对需隔离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以及医学观察者不予配合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六)市委宣传部

负责新闻、媒体部门准确、及时转发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疫情信息,发布本市预防控制动态及相关政策、法规,提高防控工作透明度;督促媒体免费提供时段或版面,设立健康教育专题栏目,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市民自我防范能力。

(七)市卫生监督局

负责餐饮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监督各级疾控和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防控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价。

(八)市疾控中心

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分析疫情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疫情的建议;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健康咨询和工作报道,消除人群恐慌,保障防控稳定秩序。

(九)市商务局

严格把握各种经营商品的进货渠道,特别是从疫区进来的货物,要严加监控;加强对商场的监督管理,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特别要做好中央空调的消毒,确保安全送风;及时组织货源,确保救援物资、防护用品储备和供应。

(十)市旅游局

负责做好外出旅游人员的健康教育,必要时劝阻或限制市民到疫区旅游,停止从疫区进来的旅游业务接待工作;与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宾馆、饭店做好日常消毒工作,以及应急状态时的健康检疫和登记工作;必要时临时征用宾馆、饭店、招待所作为群体医学观察或医疗、防疫人员隔离休整场所。

(十一)市食药监局

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防假冒伪劣药品充斥市场,及时为各相关单位提供药品、器械、设备、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供货信息;负责抢救药品、设备试剂及消毒药械的贮备和紧急调运。

(十二)市应急办

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信息汇总、核实及报送工作,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及时、规范、准确报送信息。

二〇〇九年十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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