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4〕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6日

石家庄市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尽早实现省会绿色崛起的战略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实施意见》(石发〔2013〕2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各项要求和部署,以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提质增效为方向,坚持以深入开展“对标行动”为引领,大力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强力推进水泥企业“腾笼换鸟”,加快化解工业过剩产能,为早日实现“天蓝、地绿、气爽”环境目标积极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到2014年底,全市工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工业投资增长14%、工业技术投资增长16%,战略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在工业中的占比均提高1个百分点,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以上。到2015年,力争在总量进位、结构优化、质量效益提升、能耗排放下降、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着力提升工业运行质量(市工信局负责)

工作目标:全力做好运行监测和要素保障,加强协调调度和督导服务,力促全市工业运行平稳向好,运行质量目标保持全省领先。

具体措施:一是继续秉承“101”工作理念(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坚决杜绝拖延、推诿现象的发生,确保实现100%做好;对职责范围外的事,坚持靠前一步,主动帮助企业衔接有关部门,做好帮办、盯办工作,协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强化对工业企业的协调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全力帮助企业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二是认真细致做好运行监测分析。逐月做好生产和效益运行分析,结合全国、全省经济发展变化趋势,对全市工业增长进行基本定位,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努力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三是努力强化运行督导和协调调度。根据全市经济指标变化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工业运行调度会,对各县(市)、区工业运行情况进行督导调度,督促各县(市)、区统筹协调好工业发展与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的关系,集中精力抓运行,千方百计提质量。大力推进生产要素向重点行业、企业倾斜,促其提质增效;加大对困难企业帮扶力度,积极组织银企对接、产需衔接等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其正常生产、提高效益、做大总量,力促全市工业运行平稳向好。

(二)大力实施龙头带动和工业技术改造提升计划(市工信局负责)

工作目标:通过龙头带动计划,实现龙头企业重点突破、实力提升、规模壮大、转型发展。通过工业技术改造提升计划,支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不断加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使2014年技改投资达到1200亿元以上,逐步提高技术改造投资在工业投资中的比重,达到65%以上。

具体措施:一是针对钢铁、建材、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研究制定可操作性的方案和配套政策,谋划出台《石家庄市关于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并强力组织实施。围绕钢铁行业提高品质、纺织服装行业提档升级、建材行业清洁生产、化工行业改进工艺,大力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产业、环保、土地、金融、能源等政策的导向和引领作用,加快实现工业转型升级。二是落实领导分包制度。继续贯彻“双十一”重点企业领导分包责任制,建立15家传统产业领军企业跟踪服务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协调解决企业的重大事项,在各项政策上予以倾斜,推动企业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三是按照省“三个一百”工程要求,今年突出抓好15家龙头企业和11家高增长型企业、重点项目、关键技术和产业链条,持续给予资金、要素等政策支持。重点推进200项以上对调结构转方式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改造项目,突出抓好20项科技成果产业化、60项延伸产业链条、20项“两化”融合、40项节能降耗减排、20项产业聚集公共服务平台和制造业服务化项目,20项强基工程和20项龙头企业培育项目。

(三)深入开展“对标行动”(市工信局负责)

工作目标:把对标行动贯穿到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创新研发、产业聚集、技术改造、品牌创建、两化融合、安全生产等各项重点工作中,进一步深化、拓展和延伸对标行动,持续推动产业上水平、产品提档次、企业增效益。实现对标工作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创建标杆指标200项。

具体措施:一是突出推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对标。进一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压缩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着力实施能效提升计划,重点抓好石化、建材、医药及轻工等行业10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建设,形成年节约25万吨标煤的能力。推广高效电机、风机、水泵、空压机、变压器,提升电机系统运行效率5%以上。二是完善政策驱动机制。充分发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推动作用,加强对各县(市)、区对标工作的常态化督导,坚决落实对标行动激励政策,在专项资金、项目立项、融资信贷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倾斜。三是拓展网上对标、培训交流和公共服务三个平台。网上对标平台:大力推动对标与信息化相结合,委托专业公司搭建市级网上对标平台,健全对标指标数据库,实现科学对标、在线对标、实时对标。培训交流平台:围绕节能降耗、研发设计、管理提升等内容,开展对标行动专题培训。市级组织3期对标观摩培训,市县联合举办县域企业转型升级对标培训班2期。组织企业到省内外、国内外进行对标考察学习,为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和对标专家库,组织专业化管理咨询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现场指导和管理诊断,帮助中小企业改进管理。

(四)加速实施“腾笼换鸟”(市发改委、工信局督导,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工作目标:一是着力压减钢铁、水泥产业过剩产能。拆除河北丰达钢铁有限公司450m3高炉1座、加快河北石鹿特钢有限公司破产,对其2座70吨电炉切断动力供应,净压减炼铁产能52万吨、炼钢产能60万吨。拆除西柏坡高速两侧单独水泥粉磨生产企业。二是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完成我市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三是完成河北新大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印染化工厂、河北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石家庄三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搬迁。

具体措施:

1.严格控制水泥生产总量。遵循依法关闭一批、兼并重组一批、鼓励退出一批、优化调整一批的思路,督导有关县(市)尽早完成全市违规水泥生产企业的依法清理和关停工作。重点是完成省会主城区西北方向(鹿泉市、平山县区域)临近西柏坡高速两侧的水泥粉磨站的关闭拆除工作。同时,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生态脆弱区域、环境敏感区域、环境容量不足区域不布局新的水泥企业,现有的水泥粉磨企业全部退出。

2.大力压减钢铁过剩产能。按照《石家庄市压减钢铁产能工作方案》(石政函〔2013〕96号),将压减任务分解到相关县(市)、区政府和企业。督导井陉矿区政府、鹿泉市政府帮助相关企业做好压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预案,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压减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既定任务。

3.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一是完善市场机制,规范市场行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营造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通过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着力使落后产能顺利退出。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律法规作用。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淘汰和依法监督。三是完善政策措施,形成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限制落后产能生存空间,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妥善处理资产债务、人员安置等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各部门、地方和企业的责任,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导、搞好督促和检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4.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制定实施《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升级实施意见》,为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升级工作提供指导。

(五)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市科技局负责)

工作目标:大力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60项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选派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50名。

具体措施:一是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发具有竞争优势的高端产品。成立卫星导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推进卫星导航产业创新与发展。二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发展。围绕生物与新医药技术、新材料、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领域,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利用科技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等资源加大扶持力度,集聚科技资源,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全面提升孵化器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引导作用,综合运用政策辅导、项目牵引、专家帮扶、投资跟进、平台支撑等多种手段,大力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业企业。四是开展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吸引高校和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才服务我市企业技术创新,通过帮助企业制定技术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协助企业技术研发、共建创新平台和基地、完善创新体系建设等,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

(六)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发改委负责)

工作目标:落实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十条政策,提高创新驱动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支撑我市经济强劲发展。

具体措施:一是抓好大项目支撑。重点推进以岭现代特色中药产业化、同辉电子半导体照明产业化等43项重大支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丁苯酞微囊技术、高性能光纤连接器制造技术等66个核心技术转化项目建设。二是实施大企业带动。重点支持石药、华药等14家省百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及市11家骨干企业发展,研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延伸产业链,尽快做大做强。突出抓好神威药业中药注射剂大品种二次开发、四方通信光纤产业集群、东旭集团光电产业园、安瑞科能源气体关键设备产业化二期等43个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加快高新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建设,鼓励战略投资者到园区投资重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县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中园”,承接成长型科技中小企业项目落地。四是加快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建设新药创制、环境污染综合防控和通用航空增材制造三个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培育石飞企业技术中心、华药新药筛选工程实验室等一批研发平台,新增10家市级以上工程实验室和10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增强企业科技研发能力,在新型生物酶制造、物联网感知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方面实现突破。

(七)加快实施污染治理工程(市环保局负责)

工作目标:到2014年底,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个行业重点治污减排项目建设完毕,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全部建成符合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减排设施,投运率和脱除效率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具体措施:

1.钢铁行业: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2台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拆除14台90平方米以上烧结机烟气旁路。

2.水泥行业: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2014年完成14条日产2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提升脱硝设施的运营管理水平,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

3.电力行业: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按期完成24项脱硝工程和24项烟气旁路拆除任务;完成57台燃煤发电机组除尘改造工程;2014年10月底前,关停淘汰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二厂5号发电机组和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三厂所有火电机组。

4.玻璃行业:行唐县政府负责,2014年9月底前完成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1号燃煤窑炉煤改气和烟气脱硝工程;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2号、3号、4号燃煤窑炉煤改气和烟气脱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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