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安政〔20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民生工程,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建设秀美宜居安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总体发展滞后、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等问题依然突出。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要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按照“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在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等方面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给予优先保障,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保障有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同时积极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到2020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具体目标是:

1.到2016年,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3标台以上,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5%以上,公交优先(专用)道设置比率达到10%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100%,建成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

2.到2020年,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6标台以上,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公交优先(专用)道设置比率达到20%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100%。基本建成以快速公交系统和常规公共汽(电)车为主体、以微型公交为辅助、以公共自行车为补充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积极推动轨道交通的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公交都市。

3.其他县(市)政府所在地,参照省直管县“公交优先”示范市、县的创建标准,制定实施意见,因地制宜推进公共交通事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建设

要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快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建设。换乘枢纽要配套建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并配备相应的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出行信息服务设施。2016年以前,要按照城市交通换乘枢纽的标准,完成对彰德路公交停车场、公交西站2处公交场站的升级改造工作,实现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自行车等多种出行方式零距离换乘,以及城市交通与铁路、公路等对外交通之间的有效衔接。到2020年,进一步完成东部片区站、安汤新城站、洹北站等换乘枢纽的建设,配套建设私家车、自行车停放站和出租车招呼站,实现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自行车等多种交通方式无缝隙接驳。逐步形成主城区及周边20公里范围内的公交停车场、枢纽站合理布局。

2.加快公交首末站、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公交优先(专用)道建设

(1)加快公交首末站建设

完善市区现有主要公交首末站的配套设施,整合站点周边边角地块,配套建设停车场、调度室、职工休息室、候车亭等设施。将公交首末站及其附属设施(含停车场、调度室、职工休息室、候车亭等)作为新(城)区、大型集中居住区、大型商业网点、高校园区以及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的必备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对符合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居住区,应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及相应的站点。按照“满足群众需求,不干扰正常通行”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公共自行车停放点以及小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停靠点。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2)加快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候车亭建设

在城市交通主次干道上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完善站台、候车亭等配套设施。在主干道上建设的候车亭,要突出城市特色,提升品味档次,使之成为城市靓丽风景线。到2016年,全市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不低于30%,其中新建、改建道路上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不低于80%。到2020年,上述两项比例分别不低于40%和90%。

(3)完成公交优先道路网络建设

要在市区符合条件的双向六车道主干道上设置公交优先(专用)道。要以“五横四纵”公交优先(专用)道路网络的建设为重点。“五横”即:人民大道(东段)、文峰大道、文明大道(东段)、文昌大道、黄河大道;“四纵”即:梅东路、彰德路(南段)、中华路、光明路。通过设置公交专用道、优先道和相关信号优先系统,实现城市公交车辆路权优先、信号优先,提升城市公交的均衡运行能力。对占用城市公交优先(专用)车道、干扰城市公交正常运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城市公交优先通行权。对于主干道交通拥堵的路段,要建设必要的公交优先通行设施,切实将公交路权优先落到实处,提高公交运行能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3.推动快速公交系统建设

按照“分期建设、逐步组网”的原则,启动《安阳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3—2030年)》中规划的“两纵一横一环”4条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工程。配套设置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全程监控设施和标识系统,加强对公交专用道和快速公交道的监控和管理。借鉴国内先进地市经验,充分发挥低地板有轨电车投资小、运量大、零污染、高效率的优势,做好有轨电车项目的前期规划工作,适时启动项目建设。

(二)优化公共交通运营结构

要在稳步增加线路、延长营运里程、扩大站点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线网结构和增加运力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要和多样化交通需求。加快老旧车辆更新淘汰,保障公交运营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提高整体运输能力。2015—2020年,每年更新、新增公交车数量不低于140标台;加快公交车辆改造和升级步伐,推广应用容量大、安全舒适、技术性能强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到2016年,中高档、大容量、低能耗、环保型公交车要达到公交车辆总数的60%,到2020年达到80%。公共汽(电)车线路和停靠站点要尽量向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聚集区等城市功能区延伸,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调整市区长途客运场站布局,实现长途客运与城市公交无缝接驳,科学合理调整公交、长途客运车辆运力,缓解城市道路压力。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扶持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服务,方便农村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让各乡镇居民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

(三)全面提升智能化水平

1.扩展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的覆盖范围

要加快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公交智能查询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向公众提供“一站式”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到2016年底,全面建成城市公交监控中心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城市公交安全应急保障、综合智能调度、运营车辆监控、互动式乘客出行信息服务等多项功能,提高公交信息发布、车辆运营调度、应急救援、营运管理的效率。

2.拓展公交IC卡系统功能

要充分利用手机的NFC功能,实现手机刷卡支付公交票款,并能够直接为公交卡充值。积极推广普及公共交通“一卡通”支付方式,逐步实现不同公共交通方式之间、不同城市之间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率先成为全省省辖市间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城市。

3.建设公交视频监控系统

在全市公交车辆和各公交站场、换乘站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公交站场、换乘站点和公交车厢视频监控的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全市公交场站、车厢等公共场所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强化运营管理工作

1.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要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探索推行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发展模式,鼓励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积极推进以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公共交通资源。要突出公交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和公共义务。公交企业要对服务质量差、营运效率低的公交营运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加强营运管理,科学调配车辆,及时疏散客流,缩短乘客候车时间。

2.加强行业队伍建设

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城市公交行业的人才建设。要提高企业员工的职业道德标准,加强遵纪守法和爱岗敬业教育,做到诚信服务,礼貌待客,规范操作,安全准点。要切实维护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职工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其产生的社会效益相联系、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的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公交企业职工的劳动收入水平。到2016年底,公交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我市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水平,驾驶员平均收入高于我市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建立公共交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

3.加强安全管理

要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力量投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和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城市公交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车辆、人员、场站、应急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大安全经费投入,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能力。

4.开展优质服务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力度,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职工优质服务、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培育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精神,努力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和出行服务。

(五)建立公交票价调整机制

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以及财政承担能力,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推行优质优价。根据不同类型乘客出行需求,灵活提供换乘优惠票等多种票制票价,引导更多人群选择公交出行。建立公交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和政府补贴的联动机制,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健康发展。享受免费或优惠乘车者须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联署签发的有效证件及IC卡乘车。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力推动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市政府成立安阳市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创建工作。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措施,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落实,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积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城市交通健康发展。

(二)强化规划调控

坚持规划优先原则。规划部门要结合城镇化进程的新特点,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突出公共交通支撑引导城市发展的新模式,以城市快速公交线路为城市的发展轴,以大型站点为城市发展节点,统筹规划布局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的功能区,推动规划区域内形成多中心城市结构。同时,将安阳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安阳市公共交通规划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要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原则,统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利用各种交通资源。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要根据公共交通枢纽场站设置,科学规划线网布局,优化重要交通节点设置,落实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分工,加强与个体机动化交通及步行、自行车出行的协调衔接,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高效。

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建设航空港、铁路客运站、公路客运站、公路客货站场、物流中心、大型公交枢纽、轨道交通设施、居住区、商务区等大型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评价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实施交通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交通影响的设计方案、管理措施和公共交通设施配建要求。建设单位要按照交通影响评价结果,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确保配套设施与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搞好资金保障

坚持投入优先原则,确立政府对公共交通投资的主体地位,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优先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投资足额到位,统筹使用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出租车辆经营权有偿出让金和土地出让金等收费(收益)资金,提取一定数额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车辆购置、政策性补贴补偿、信息化建设等。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占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支出比例要保持在5%以上。从2015年起,市财政政策性亏损补贴按成本规制落实,在成本规制未建立前,暂按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安排补贴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购车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确保每年更新新增公交车辆不少于140标台,不足资金采取企业融资和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解决。确保市区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到2016年达到13标台,到2020年达到16标台。同时,对节能环保型车辆购置、公共自行车辆管理系统构建、公交首末站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给予支持。

(四)确保发展用地

坚持用地优先原则。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各类公交场站设施建设要列入年度基本项目建设项目予以保障。要搞好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对新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可依规定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在保证公共交通需求功能的基础上,建设集停车、房屋租赁、商贸、金融、餐饮、广告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公共交通综合体。对现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在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需求的前提下,支持公交企业依法申请进行立体综合开发。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综合开发收益,要全部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亏损。

(五)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落实税费政策。全面落实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做好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助工作。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等费用。探索建立财政购买公交服务的新途径。

二是建立健全补贴补偿机制。建立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办法,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制度,科学划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合理界定公共财政补贴补偿范围。对城市公共交通因低票价政策和承担老年人、残疾人、学生、成人月票等优惠乘车,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等方面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在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的基础上,按年度足额给予补偿。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车辆购置更新、技术改造,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安全设备购置、租赁场站、推进节能减排、经营冷僻线路等增加的成本,要尽力给予补贴,并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

(六)强化交通管理

要坚持路权优先原则,科学设置公交优先(专用)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要通过科学论证,合理设置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口专用线(道)、专用街道、单向优先专用线(道)等,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公交优先(专用)车道要配套设置清晰、直观的标志标线等标识系统,使公共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明确区分,确保公共交通车辆的优先或专用路权。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交通车辆感应信号系统,调整交叉口信号周期、信号相位,设置公共交通车辆专用信号等措施,减少公共交通车辆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保证道路优先通行权。

加强优先车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管理。要建立公交通优先(专用)车道监控系统,加强优先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管理,对占用公共汽车专用道、干扰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社会车辆依法查处,保证公共交通车辆对优先车道的使用权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正常运转,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合理引导交通需求。根据城市交通供求状况,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效调控、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交通需求。在拥堵区域和路段取消占道停车,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实施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停车场差异化收费和建设驻车换乘系统等需求管理措施,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大力推广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发展汽车租赁、定制式公交、包车客运等交通服务方式。

(七)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市政府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具体绩效考核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要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定期对财政投入、公交优先(专用)道建设、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等主要指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各项政策。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运力资源配置、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资源向集约化程度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集中。

(八)营造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氛围

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公共交通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切实把城市公共交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着力营造优先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要经常乘坐和体验公交车,及时了解广大群众对公交发展的期盼和要求,帮助解决公交发展中的问题,使公交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要鼓励和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民营企业为职工购买公交卡,引导更多的干部职工乘坐公交出行。以车辆和线路命名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公交车辆。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公交行业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公交行业正能量,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公交优先发展的各项事业中。

2015年2月25日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白银市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