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鹤政办〔201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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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鹤政办〔201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鹤壁市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为扩大企业服务活动成果,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服务工作常态化,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1〕1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区、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把企业服务作为解难题、促发展的重要手段,落实完善优惠政策,推进企业服务常态化,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企业扩规模、上水平、创品牌,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好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企业服务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小企业发展实现新突破,特色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政策创新,实现企业服务常态化
1.保持政策连续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扶持和鼓励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完善服务企业的土地、环保、财税、金融、社保等各项政策措施,同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研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
2.推动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施优惠政策进企业行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用好政策。开展政策落实调查活动,利用市、县区两级服务网络,通过向重点服务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等,掌握政策落实情况,了解企业存在问题和诉求,切实落实企业服务各项政策。
3.完善企业服务相关制度。继续实行市、县区两级100家重点企业服务制度,按照重点扶持、动态管理的要求,完善大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和市重点企业的服务机制,着力扶优扶强。开展企业服务下基层活动,积极主动深入县区和企业征集问题。加快建设市企业服务网,搭建企业服务平台。
(二)突出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1.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大力推进煤化一体化项目,拉长煤化工产业链,打造全省重要的煤化工基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方面,以华晨汽车项目为抓手,以整车带零部件,以零部件促整车,加快推进汽车零部件配套园区建设,建设独具特色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食品工业方面,要拉长小麦、玉米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下大力气引进2—3家知名行业龙头,积极推进调理食品等一批大项目,在扩大规模、提升层次、打造品牌上实现新突破。
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金属镁精深加工、电子信息、新型陶瓷产业发展壮大。金属镁产业方面,以发展镁合金精深加工产品为方向,积极推进国家镁及镁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建设省镁合金特色产业园区和全国重要的镁合金挤压型材生产基地。电子信息产业方面,着力促进现有企业扩大规模,推进光电子产业园、汽车电子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大承接沿海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力度,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知名企业,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陶瓷产业方面,继续引进一批陶瓷和配套企业,加快建设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影响力强的新型建筑陶瓷生产基地。
3.加快培育产业新增长点。积极发展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纺织服装产业要引进国内知名品牌服装生产加工和面辅料生产企业,着力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努力打造省纺织服装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实施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创新,强化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和核心关键技术研发,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
4.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三年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组织开展10项重大关键产业技术研究,引进、转化15项专利和科技成果,启动5项重大科技专项,实施5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创新型试点企业15家,培育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家,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家。组织开展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和优秀工业设计产品评选工作。
5.加大企业战略合作支持力度。继续推动与优势企业的联合,进一步深化与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煤化集团、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新中源陶瓷集团等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
(三)构建服务平台,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注重共性问题研究,集中解决企业在融资、要素保障、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坚持一企一策,帮助解决企业个性问题,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企业健康发展。
1.构建融资服务平台。组织开展银企洽谈对接活动,力争2011年银企签订贷款协议金额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对资金缺口较大的重点企业和项目要专门协调。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市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产业发展基金向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加快企业上市推进力度。建立网上银企信息交流平台,促进银行与企业的有效对接。
2.构建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平台。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重点保障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用地需求。要通过争取更多的计划指标、用好“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整治)留存指标、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整治农村建设用地等,多渠道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保障城乡发展特别是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考核体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3.构建要素保障服务平台。电煤供应上,加大晋煤、陕煤及省内煤购入量,引导统调电厂与鹤煤集团建立重点客户战略合作关系,督促煤电供需合同落实,协调铁路、交通运输部门保障电煤运输,继续完善煤电运联调联动机制,做好用电高峰时期煤电运应急保障。争取煤炭物流园区列入省豫北煤炭储备基地。电力供应上,优化电力调度,科学安排限电计划,保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电力平稳供应。油气供应上,加强油气供应监测,督促石油公司、燃气公司增加库存量,保证市场有序供应。
4.构建开拓市场服务平台。用足用好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的优惠政策和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拓国外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种推介、展销活动,组团参加河南—港澳经贸交流活动、河南承接产业转移活动和第十五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帮助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扩大本地产品销售。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5.构建企业用工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主动服务,实施“网格化管理”,对重点企业实行专人联动服务工作机制,定期发布劳动力资源和岗位供求信息,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劳动力市场形势,缓解企业招工难、用工难。强化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的对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储备性培训。实施技能培训计划,力争2011年技能培训人数超过3万人。
6.构建困难企业帮扶平台。健全困难企业帮扶工作机制,各县区定期排查辖区内困难企业,分析困难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脱困措施,实施对口帮扶。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到重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推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省、市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实施意见等,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培训、融资、土地、信息化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落实。
2.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各级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开展订单式服务,形成“政府推动引导、中介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体系。创建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充分发挥“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作用,扩大中小企业人员培训范围,增加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3.健全创业服务体系。落实支持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降低创业门槛,放宽企业登记、名称核定、出资额、经营场所等限制条件。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在信息咨询、创业辅导、行政审批、证照办理等方面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解决困难。
4.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深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力争2011年中小企业融资增速高于信贷平均增速。稳步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力争亿元融资担保机构达到2家以上,为中小企业融资6亿元以上。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各县区都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局面。
5.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进一步落实产业集聚区各项优惠政策,统筹全市项目集中向产业集聚区摆放、异地项目向专业园区摆放。提升集聚区层次,力争宝山产业集聚区列入省第二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金山产业集聚区创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继续完善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建设,推进集聚区建设。
6.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组织开展民营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每年按营业收入、入库税收和技术投入等指标进行排名,筛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对升档进位明显的给予表彰。
(五)加强治乱减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市发改、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严肃查处在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效率低下和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禁止开展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
2.开展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3个市级产业园区以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监控,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企业治安环境等专项治理,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拓宽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对企业投诉举报、检查发现以及媒体披露的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件线索,及时梳理和组织查处,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3.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规范保留涉企行政审批项目的运行管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加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力度,扩大联审联批范围,强化市、县区两级责任。对需要省级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获批。加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切实实现职能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
(六)加强督查考核,推动企业服务工作落实
1.健全督查机制。组建企业帮扶工作组,坚持深入县区和企业,督查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扶持企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坚持一月听取一次汇报,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对各帮扶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企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通报,建立重点企业档案,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健全企业反映问题台帐,实行问题催办督办制度,确保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2.严格考核机制。继续把企业服务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完善企业服务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把各县区经济运行指标、企业反映问题解决率、企业投诉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年底由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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