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洛政办〔2015〕41号
颁布日期:2015-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5〕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17日

洛阳市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文〔2015〕1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评估各县(市、区)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方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有关负责同志实施问责,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检查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象为省国土资源厅已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主要包括2014年批准2014年度建设的、往年批准2014年度建设的、未经批准2014年度建设的三类建设用地。2014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象为省国土资源厅已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4月中旬,市政府部署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按照市政府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5年4月下旬至5月,各县(市、区)依据下发的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开展核查,对日常工作中尚未及时制止和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组织查处,并限期整改到位。

各县(市、区)要在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本级数据审核工作,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上报检查结果,并将数据审核工作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审核验收阶段。市政府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将自查验收报告上报省政府,并申请开展省级验收。市政府将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严重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和实施问责。省国土资源厅将于2015年6月上旬完成数据审核工作,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四、有关规定

2014年度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如在2013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已作为违法用地立案查处的,无论是否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均不再纳入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范围。

已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64号)要求,纳入《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且经省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审查同意、实地已依法拆除的监测图斑,不纳入数据统计范围。2014年度变更调查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合法建设用地,不纳入数据统计范围。2013年度、2014年度上报拆除而没有拆除复耕到位的,除2014年已变更为建设用地的外,一律计入违法用地面积。

其他事项参照2013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的新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司法、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国土资源局作为组织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做好图斑核查、整改查处、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约谈问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和典型案件,制定警示约谈方案,依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县级政府作为整改工作的主体,要切实负责,强化措施,及时整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4〕25号)要求,认真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县(市、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2014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论是否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件数据中体现,一旦发现必须纳入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范围,对隐瞒不报的从重处理。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确保将2014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整改到位(以主罚是否落实到位为主要依据)。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市政府将在各县(市、区)数据上报的基础上,以多种形式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督查和验收有关事项将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行为,以及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市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全市通报。

(五)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填表人填写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表格时必须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要抽调专人开展数据审核工作,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报送层层审签制度,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对上报数据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要将数据整体退回,责令其限期纠正并重新上报。

(六)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将日常案件查处情况、台账数据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准确分析评估本地日常执法工作情况。有条件的要着手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与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对一直不能改变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要采取核减违法地方建设用地计划等措施给予相应惩戒;对此类现象较为普遍的县(市、区),由市国土资源局指导督促其限期整改,必要时暂停其土地征收报批工作。

各县(市、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验做法和工作动态等,要及时报告市国土资源局。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白银市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