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城区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城区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发〔20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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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城区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调整完善城区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4日
关于调整完善城区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城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区域性科教文化中心建设,更好地为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人才支撑,结合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教。落实各级政府教育工作法定职责,依法完善区级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二)统分结合。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以区为主,高中、中职、特殊教育和高等教育以市为主的城区分级办学的教育管理体制,提升市级宏观管理能力。
(三)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市级统筹管理职责,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统筹调控项目和资金,促进城区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四)平稳过渡。切实做好学校划转后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的安置工作,妥善处理移交学校的债权债务,确保稳定。
(五)提高质量。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学校划转
按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以区为主,高中教育以市为主的城区分级办学管理体制,对现有学校进行划转:
1将位于西陵区范围内的9所市直属公办初中学校(市三中、四中、五中、九中、十六中、廿二中、廿三中、廿四中、廿五中)划转至西陵区政府管理;将位于伍家岗区范围内的5所市直属公办初中学校(市六中、十中、十一中、十四中、十五中)划转至伍家岗区政府管理;将位于宜昌高新区范围内的2所市直属公办初中学校(市八中、在建的市十九中)划转至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管理。
2将位于西陵区范围内的市直部门办6所公办幼儿园(桃花岭幼儿园、童欣幼儿园、卫生幼儿园、城建幼儿园、基建幼儿园、粮食幼儿园)划转至西陵区政府管理;将位于宜昌高新区范围内的2所公办幼儿园(国姿幼儿园、在建的市幼儿园)划转至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管理。
3将猇亭区办高中市十八中上收至市级直接管理。市外国语学校仍由市级直接管理。
4民办教育机构按照学段审批权限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施管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业务按属地管理。
(二)人事移交
学校划转时,将各学校现有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含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一并划转。划转后,学校干部人事由市、区按规定管理,保持学校人事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干部职级不变、教师待遇不减。
(三)经费移交
采取“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超基数比例分成”的办法对教育经费收支渠道进行调整:
1确定事权经费基数。市下划到区的教育事务,市财政以2012年财政下拨各学校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为基数下划到区,实行“人随校走,钱随人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等经费通过专项资金形式下达。对上收的高中学校,由区财政以2012年财政下拨学校的数额上划到市。
将市直部门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公办幼儿园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2扩大区级教育经费收入来源。教育专项经费支出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支持学前教育。将市区共享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2012年为基数,其增量市区两级按4:6比例分享,市级集中的地方教育附加由市统筹,用于均衡发展城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
(四)资产移交
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对市直划转学校的资产集中进行清理,登记造册,作为与区交接的依据。市十八中的资产由猇亭区负责清理和登记造册,作为与市教育局交接的依据。各学校移交资产须权属明晰,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证明未办理的,由原责任主体负责办理。
各学校的历史债务,原则上由原责任主体自行化解。
各学校校舍维修和基本建设项目已经安排资金的,将已安排的资金随项目一并划转。
宜昌市幼儿园待位于宜昌高新区的新园建成后,现有园舍移交西陵区用于兴办幼儿园,以保证原服务区域的幼儿就近入学。
(五)市级统筹
为保障学校划转后的教学质量和城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以下事项由市级统筹规划管理。
1规划布局。城区学校的校点布局由市教育局统筹规划。
2学校命名。城区初中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按序号命名。
3学校建设。根据教育规划布局,城区未来需新建的中小学由区级负责建设,市级给予一定支持。
4教育督导。为确保初中学校划转后在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以及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稳步提升,市级加强对划转学校的督导考核。
5招生考试。高、初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政策,市、区分别组织实施。初中招生采取区内划片招生的办法。
6师训教研。为整体提升城区教师的思想素质与教学水平,市级加强对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的统筹协调。
三、实施步骤
2013年1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2月上旬完成移交学校人员、经费、资产清理审核工作,市直相关部门与各区签订学校划转移交议定书;2013年寒假期间完成学校划转和移交,确保体制调整到位;2013年春季开学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行。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宜昌城区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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