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关于调整苏州工商局企业登记权限的请示的批复

颁布单位: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苏工商(注)〔2014〕20号
颁布日期:2014-0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工商局关于调整苏州工商局企业登记权限的请示的批复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调整苏州工商局企业登记权限的请示》(苏工商示〔201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根据当地的公司分布情况和登记情况,将由你局登记的住所在姑苏区范围内,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市政府授权投资的其他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投资设立持有50%以下(含50%)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有限公司等企业登记权限调整由苏州市姑苏工商分局负责登记。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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