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颁布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鞍政发〔2014〕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4年,市政府系统各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将其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承办部门和广大承办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市政府决定,授予海城市政府等24个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孙娜等27名同志“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珍视荣誉,再创佳绩。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先进学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建设“五个鞍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

201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24个)

市政府办公厅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民委

市建委

市农委

市卫生计生委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环保局

市房产局

市规划局

市综合执法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体育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旅游局

海城市政府

铁东区政府

铁西区政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先进工作者(27人)

孙娜修英祥矫雪峰李桂生常宏高月

耿菲郭峰方长健郑大勇董国峰许可

霍丽霞李慕群李娟李梅张博赵银雪

方明赵思靓李华宇谷庆刚黄超张柏涛

刘卓李化兵于立新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白银市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