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重点项目推进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召开全市重点项目推进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政府定于2011年5月4日召开全市重点项目推进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市长、副市长,副市级干部,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市政府组成部门、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名单附后)。

新闻单位派记者到会采访。

二、时间和地点

5月4日(星期三)上午8时50分前报到,9时开会。会议地点在朝阳人民会堂一楼多功能厅。

三、有关要求

1、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告知市政府办公室。

2、请各县(市)区政府将参加会议的领导名单于5月3日14时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刘凤玉

联系电话:263840213504210202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白银市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