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开展对口帮扶中心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开展对口帮扶中心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大政办发〔2015〕103号 |
|---|---|
| 颁布日期:2015-1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大政办发〔2015〕103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开展对口帮扶中心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开展对口帮扶中心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3日
大连市开展对口帮扶中心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面、系统地开展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与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中心镇的对口帮扶工作,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对口帮扶双方积极性,以优势互补、互帮互利为原则,以提升受帮扶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着力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着力促进双方经贸合作,支持受帮扶地区构建具有自身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体系;着力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强化科技、人才支撑能力;着力建立健全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形成共谋发展、共同进步的对口帮扶工作新格局,推动各中心镇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发展之路,与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1.以区市县对接为抓手,推进双方共赢合作。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分别同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的中心镇结成帮扶对子,在项目建设、人才交流、产业发展、经济技术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共谋发展,共同进步。
2.以产业发展为载体,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坚持帮扶方加大支持力度与受帮扶中心镇自力更生相结合,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将帮扶方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与受帮扶地区的资源、劳动力、市场等优势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受帮扶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3.以人才交流为突破,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将主城区的教育、医疗、科技等优势资源向中心镇延伸,通过人才交流互派取长补短、共同进步,通过教育资源共享实现均衡发展,通过医疗下乡提高农村医疗水平、解决农村就医难题,通过主城区的优秀公共服务资源为中心镇培育更多优秀人才,通过中心镇农村劳动力转移破解主城区企业用工难题。
4.以“互联网+”为载体,开启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新模式。开启“新型城镇化”与“互联网+”双引擎,依托移动网络实现主城区和中心镇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融合,构建主城区与中心镇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为中心镇的特色产业发展提供销售和外拓平台。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通过中心镇自身努力和帮扶方大力帮扶,实现中心镇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努力把中心镇建设成为城镇功能完善、产业优势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的小城市或区域中心强镇,使之成为县域经济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支撑。
二、时间安排和结对关系
(一)时间安排。对口帮扶工作期限确定为2015-2020年。2015年12月底前为工作启动阶段,主要任务是明确对口帮扶关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从2016年开始,全面组织实施对口帮扶工作。
(二)对口帮扶结对关系。综合考虑帮扶方财力状况以及双方合作基础等因素,确定对口帮扶结对关系为:中山区对口普兰店市、西岗区对口瓦房店市、沙河口区对口庄河市、甘井子区对口长海县的中心镇。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对口帮扶规划。帮扶方有关方面要会同受帮扶地区组织编制对口帮扶方案,组织编制2016-2020年帮扶工作计划,市政府将适时对计划实施情况组织评估。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有关区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内要安排一定数额的帮扶资金,用于扶持中心镇建设。2016年安排对每个中心镇的帮扶资金(按实物工作量计算,下同)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以此为基数,以后年度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帮扶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民生工程、人才培养交流、产业发展以及社会事业领域等,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市本级财政对帮扶地区的专项资金投入,在不改变分配渠道、不改变使用方向的前提下,可结合对口帮扶规划与帮扶资金统筹使用。
(三)促进产业发展。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帮扶方与受帮扶中心镇开展两地间的招商引资活动,促成企业联合开发区域内的优势资源,共同寻求产业的开发与合作。鼓励主城区企业与中心镇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开展区域科技合作交流,充分利用主城区企业在产业基础、科技创新、高端人才等方面的综合优势,通过研发服务、技术转让等方式,加快企业产能扩张,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拓宽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领域,鼓励和引导主城区的企业到中心镇开展实地调研考察,在旅游文化、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推进受帮扶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引进企业和项目落户各中心镇。鼓励通过技术培训、合作入股等方式在受帮扶中心镇推广新工艺、适用技术、管理模式,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发展水平,依托中心镇特有的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开发科技含量较高的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
(四)加强人才培养交流。鼓励帮扶方与受帮扶中心镇开展人才双向培养交流,加大对中心镇的教育、医疗、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帮扶方吸纳劳动力的能力,组织受帮扶地区富余劳动力到帮扶方培训、就业。建立主城区用工企业与中心镇农村剩余劳动力间的绿色交流通道,由受帮扶方配合帮扶方建立开放共享的人才信息库,帮助主城区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城区每年向每个中心镇派遣教育、医疗、科技人才,提升中心镇的公共服务能力及产业技术水平;中心镇每年派遣教育、医疗、科技人才,到主城区的相关机构进行培训。
(五)探索“互联网+新型城镇化”双引擎模式。通过移动网络实现主城区的优势服务产业与中心镇的远程对接和信息共享,促成企业联合开发中心镇的优势资源,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销售和外拓平台,探索“互联网+农渔业”的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构建区域性商贸产业链条。同时,依托“互联网+社会治理”理念,打造城镇生活服务平台,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健康医疗、教育文化、餐饮娱乐等功能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科学化、现代化水平的有效载体,在改善当地居民生活品质的同时,提供可观的就业空间。
(六)全面开展多层面合作交流。每年定期开展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慈善机构间的交流合作,提高交流层次和密度,提升帮扶效率和水平,在全市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帮扶中心镇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做好年度援建项目的计划、实施、评估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口帮扶中心镇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有关区政府要明确具体单位,负责本区对口帮扶工作的管理、协调和落实。各中心镇所在县(市)政府要指定相应机构负责对口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受帮扶的中心镇要明确一位负责人和相应单位负责对口帮扶工作,保障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各县(市)承担对口帮扶工作的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对口帮扶信息通报、统计监测、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制度,重要情况要及时通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各类帮扶资金和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帮扶资金不得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其他楼堂馆所建设,严禁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各中心镇的产业发展优势,促进主城区与中心镇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尤其是吸引主城区企业到中心镇投资兴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适合在中心镇发展的项目积极推荐到中心镇。通过对口帮扶,区市县政府为企业搭建交流平台,为企业间的进一步交流合作创造良好条件,促进中心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大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