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乔日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文号:丹政发〔2010〕3号
颁布日期:2010-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乔日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丹政发〔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乔日明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于永先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长青为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局级);

关凤霄、林虎、任春杰、阮久昱、范军为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赵亚平为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焦体明为丹东市公安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20日算起;

王明深、丁淑英、邢东宪、刘玉成、吴远新、王振文、夏广娟为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石万才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局级),免去其丹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世民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

李冠军、王爱世、宁兆庆、许光、刘仁勇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镡晓维、邢永胜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连续计算);

王毅洪为丹东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孙迎军、田贵清、于湖双为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杨林为丹东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胡成波、陈兴东为丹东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葛树春、孙波、位海晴、张保国为丹东市服务业委员会副主任;

高文敏、刘晓宇、张翅翩为丹东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隋玉琳为丹东市卫生局副局长(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方洪林、武静梅为丹东市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铁军、崔明为丹东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石漉为丹东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王力威为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园区(基地)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

高峻为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园区(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陈德全为辽宁(丹东)环保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免去其丹东市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兆平为辽宁(丹东)环保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军为辽宁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兼);

杨光为辽宁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姜永涛为辽宁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峰为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于安居为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陈洪萍、郑国柱为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士伟为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刘胜军为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兼);

宁永亮为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杜昆为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辛立军为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术军为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

姚志中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丹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邱立军为丹东市水利局调研员,免去其丹东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于寿福的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宋云睦的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兼);

宋立跃的辽宁(丹东)环保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职务。

丹东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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