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乔日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乔日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丹政发〔20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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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乔日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丹政发〔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乔日明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于永先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长青为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局级);
关凤霄、林虎、任春杰、阮久昱、范军为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赵亚平为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焦体明为丹东市公安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20日算起;
王明深、丁淑英、邢东宪、刘玉成、吴远新、王振文、夏广娟为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石万才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局级),免去其丹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世民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
李冠军、王爱世、宁兆庆、许光、刘仁勇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镡晓维、邢永胜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连续计算);
王毅洪为丹东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孙迎军、田贵清、于湖双为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杨林为丹东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胡成波、陈兴东为丹东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葛树春、孙波、位海晴、张保国为丹东市服务业委员会副主任;
高文敏、刘晓宇、张翅翩为丹东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隋玉琳为丹东市卫生局副局长(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方洪林、武静梅为丹东市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铁军、崔明为丹东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石漉为丹东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王力威为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园区(基地)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
高峻为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园区(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陈德全为辽宁(丹东)环保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免去其丹东市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兆平为辽宁(丹东)环保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军为辽宁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兼);
杨光为辽宁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姜永涛为辽宁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峰为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于安居为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陈洪萍、郑国柱为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士伟为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刘胜军为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兼);
宁永亮为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杜昆为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辛立军为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术军为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
姚志中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丹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邱立军为丹东市水利局调研员,免去其丹东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于寿福的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宋云睦的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兼);
宋立跃的辽宁(丹东)环保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职务。
丹东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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