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葫政办发〔2012〕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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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山、龙港、南票区人民政府,有关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
葫芦岛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
为搞好城市地下管线工作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函》(辽住建〔2012〕82号)要求,从今年起,我市将利用2年时间,对全市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改造、建设和管理工作。为确保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建成区和规划区340平方公里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获得较为精确的地下管线数据,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相关的制度保障,形成方便、快捷的查询、分析、展示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力争到2013年底,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完备的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采取市政府统一组织,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各部门和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参与,招标单位普查的方式,全面摸清城市供水、排水、供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的坐标、标高、走向、管径、管材、建设年代和权属单位。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制度,按照统一标准、共建共享、资源整合、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实时录入更新、动态管理,为地下管线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维护提供资料和决策支持。
三、普查范围及内容
普查范围为葫芦岛市建成区和规划区,东北至锦州市边界,西南至兴城市边界;西北至京沈高速公路,东南至海岸线,总面积为340平方公里。普查内容为普查区域内市政道路及河道两侧埋设的各种管线(含架空管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和封闭的生活小区内部除外),但对穿越上述非普查区的市政主干线不能中断,以保持主干管线的连续性。管线按以下分类:市政类为给水(源水、供水)、排水(含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燃气(高压天然气、民用气)、热力等;通讯类为民用和军警用光缆、电缆,包括电信、移动、有线电视、交警信号、监控网络等;电力类为各类高压和低压地埋输配电线路(包括架空管线和输电线)、路灯等;其他类主要是各类工业管线等。
四、各种保障
1、组织机构保障。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乡规划局局长为副组长,实施单位及管线产权单位为成员的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普查办在市城乡规划局。管线普查由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普查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
2、技术保障。
(1)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依照《辽宁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规程》、《辽宁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数据标准》、《辽宁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检查与验收技术规程》和《辽宁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导则》,建立和完善我市相应的规划和标准。
(2)检查与验收。采用探测单位质量检查,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监理验收,项目验收。
3、资金保障及其它。管线信息属于公共资源,数据处理、数据入库、系统升级、网络管理、更新维护等需要财政资金予以必要保障。普查工作所需地形图由城乡规划局提供,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产权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组织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及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五、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3-4月)。参加省里的各项培训工作。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普查经费和所需地形图,招标确定普查队伍和监理队伍。招标结束后组织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普查队伍和地下管线的各产权单位见面,实现产权单位地下管线档案资料、技术人员与普查单位技术人员的对接,要求各产权单位有专门人员负责。
2、全面普查阶段(2013年5月-2013年9月)。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普查单位根据普查范围,将普查任务落实到各普查小组,制定时间进度表,并上报领导小组,由监理负责质量监督,普查办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及工程进度监督。
3、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0月-2013年11月)。完成普查工作的检查验收,形成最终普查成果,完成全部地下管线数据在综合信息系统的调试、运行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同时确定一名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普查办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与普查办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并按照市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好本单位各项任务,确保普查工作按计划进度进行。
2、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评优评差,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普查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项目和各单位、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3、建立例会和现场办公制度。普查办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联络人、探测单位、系统开发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例会,汇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关系和部署工作计划。普查办要定期或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到普查作业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包括作业方法、操作程序、安全管理,以及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
4、加强地下管线的验线、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管理,实施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改、扩)建地下管线工程的验线和规划核实管理,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积极主动做好此项工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下管线工程的执法监察,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杜绝地下管线违法建设,共同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长效管理机制。
5、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地下管线管理的动态意识和再普查意识,及时将新增或报废的各管线信息进行数据库动态更新,根据工作实际组织不同形式的管线再普查。各管线单位应及时将新增和报废管线测绘成果向市城乡规划局备案,地下管线管理机构及时对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更新。
附件
葫芦岛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宁绥副市长
副组长:郑守义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爱平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员:孙铁鹏市发改委主任
刘旭东市住建委主任
贾玉瓒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文志连山区区长
闫庆礼龙港区区长
张飚南票区区长
赵家鹏龙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主任
王伟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盛海翔葫芦岛高新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守民海洋工程园区管委会主任
翟国友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世成葫芦岛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
纪成明市广播电视网络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汪永新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利群中国联通葫芦岛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歆宇葫芦岛国信城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李永华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工程师
林志永锦西石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
鹿志军方大锦化化工副总经理
程跃葫芦岛新奥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乡规划局,主任由邓爱平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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