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铁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铁政发〔201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2日

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计量是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综合实力的重要手段;计量发展水平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支撑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14〕19号)精神,加强我市计量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计量应用科学研究,强化计量检测平台、量传溯源体系、计量法制监管和诚实守信体系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手段和基础保障。

(二)发展目标

计量应用研究实现突破进展:加强适合我市产业特点的实用型计量技术的研究,为全市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医药、食品安全、节能减排、贸易结算、安全监测、环境监测、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提供先进的计量检测技术手段。

计量服务水平全面增强: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健全各级计量标准,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新建市级计量标准35项,提升原有计量标准101项。建立健全计量监管体系,计量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普遍提高。

计量法制水平显著提升: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进出用能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全市范围内引导并培育100家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全社会诚信计量意识普遍增强。

二、加强计量应用科学研究

大力推动全市计量技术机构与上级机构、企(事)业单位相互合作,积极参与国家计量科技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提升全市计量科学研究能力。计量科研成果要与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对接,加强在线测量、动态测量、综合量测量等计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在极大、极小、复杂、多参数等计量检测技术应用研究方面取得突破。积极开展计量标准物质的自主研制,填补国家计量标准物质方面的空白,完善我市计量标准物质量传溯源体系。

三、加强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

(一)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与保障能力。统筹规划全市量传溯源体系,加大对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力度。建立和提升一批原有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快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设。加强各级计量技术机构检测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完善企(事)业内部计量标准。构建量传溯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管理网络化。

(二)建立健全能源资源计量服务平台。建立市级能效标识检测中心,推进城市能源资源计量中心建设。以加强碳排放交易计量体系建设为重点,搭建全市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计量检测、能效计量比对等节能服务活动,促进用能单位节能降耗,保证企(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数据准确可靠,为政府宏观能源资源管理、实施节能减排降碳提供依据。

(三)加强工业计量管理。推动企业加强计量管理,建立健全计量检测管理体系。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计量检测技术,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应用和管理,合理配置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实现生产全过程有效监控,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四、加强计量监管

(一)加强计量法规体系建设。参与完成《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辽宁省用水计量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修订,积极参与和完成一批国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二)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计量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明确市场主办方对计量违法行为的主体责任和使用单位对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简化计量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强制检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计量技术机构考核等管理制度。开展计量比对活动,规范各类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行为。强化计量监管手段,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配备,提高计量监管和执法查处能力。健全投诉举报监督机制。

(三)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深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立健全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制度、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以及诚信计量内外监督制度。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将诚信计量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

(四)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计量监管。在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重点加强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管,加大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计量专项检查。深化“强计量、惠民生”行动,对乡镇、社区的公益性医疗机构和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逐步实现免费检定。

(五)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制度,强化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和碳排放交易计量监督。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开展定期审查。加大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和执法力度,培育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的分析、使用和管理。

(六)加强安全计量监管。加强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和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制度,配备满足要求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压力表、燃气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和易燃易爆气体报警仪等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抽查,提高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产品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计量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年分解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形成动态实施机制。

(二)注重政策支持。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投资、财政、科技、人才、价格等支持政策、措施。同等条件下,对计量科研项目优先支持,促进计量科研成果加快转化。增加强制检定所需计量检定设备投入。建立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渠道的计量经费保障机制,将定量包装商品和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根据计量工作发展要求,不断增加对计量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

(三)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计量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将计量专业人才列入市人才引进计划。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平台建设,培养一批计量技术领军人才和全国计量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加强计量技术人员相关资格制度建设,完善计量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四)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科学知识,认真开展“5?20世界计量日”主题活动,开放计量实验室,创建计量教育基地。挖掘东北老工业基地计量主题文化内涵,总结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民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强化监督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2016年对贯彻落实本意见的进展情况实施评估,对评估后需调整的规划内容提出具体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2020年对本意见最终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及成效。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白银市2007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