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通信干线光缆保护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通信干线光缆保护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在我市“十个全覆盖”工作全面开展期间,境内沿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的施工作业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对国防通信干线光缆的保护,保障全覆盖工程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保护国防通信干线光缆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干线光缆路由区间和施工作业的关系。各地要加强对国防通信干线光缆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国防通信干线光缆的保护意识。

二、要与驻市有关电信企业积极配合,通信干线光缆途经的苏木乡镇、嘎查村、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与光缆维护部门配合开展好保护国家干线光缆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相关电信企业成立保护国防通信干线光缆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具体协调和负责途经管辖区域内的国防通信干线光缆保护工作。特别是沿国道、铁路、省道、高速公路附近的国防通信干线光缆保护区域,在工程施工时要高度重视挖土、挖坑作业,避免发生挖断光缆事件。

三、各地要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国防通信干线光缆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在光缆干线沿线施工的单位在施工前要与光缆维护部门联系,凡对国家干线光缆可能造成影响的,要提前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光缆中断事故。中国联通公司、中国电信公司、中国移动公司在我市的分支机构要制定国防通信干线光缆突发事故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多措并举做好应急通信处置工作,确保国防通信干线光缆安全畅通。

保护国家通信光缆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各地要通过教育和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及时举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危害光缆干线安全的行为。举报受理中心电话:96677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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