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白彦花矿区总体规划、1600万千瓦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等重大项目推进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白彦花矿区总体规划、1600万千瓦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等重大项目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包头白彦花矿区总体规划、1600万千瓦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等重大项目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7月15日

包头白彦花矿区总体规划、1600万千瓦

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等重大项目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按照我市“5421”发展定位,进一步发挥达茂旗资源、区位优势,大力推动包头白彦花矿区总体规划、1600万千瓦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包钢氧化矿搬迁及资源综合利用下游产业链延伸等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达茂旗地处祖国北疆,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特别是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可利用条件好,褐煤资源储量相当丰富。我市要依托达茂旗独特的资源禀赋,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机遇,规划建设包头能源基地(包括煤矿开采)及外送通道项目,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配套发展高水平火电,提高煤炭的就地转化率,重点发展坑口电站项目。同时,加快实施包钢氧化矿搬迁及资源综合利用下游产业链延伸项目。

为保障达茂旗正在实施的包头白彦花矿区开发、1600万千瓦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包钢氧化矿搬迁及资源综合利用下游产业链延伸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工作目标任务:争取包头白彦花矿区总体规划、1600万千瓦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文件,并启动达茂巴润现代氟化工产业园和稀土初级产品加工园规划建设工作。

二、推进措施、责任分工

(一)包头白彦花矿区总体规划项目

1.项目内容

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完成评审《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白彦花煤田详查资料汇编报告》,内蒙古煤炭设计研究院完成达茂旗白彦花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取得国家能源局对白彦花煤田总规的批复,并开展煤矿开发建设工作。

2.推进内容、时间节点及责任部门

(1)推进内容:委托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评审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白彦花煤田详查资料汇编报告》。

时间节点:2014年7月初,编制完成报告并通过评审。

责任部门:达茂旗政府

(2)推进内容:委托内蒙古煤炭设计院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白彦花矿区总体规划报告》修编。

时间节点:2014年7月上旬,编制完成煤田总体规划报告。

责任部门:达茂旗政府

(3)推进内容:取得国家能源局总规批复。

时间节点:2014年7月中旬,上报相关文本资料。2014年9月底,取得国家能源局批文。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达茂旗政府

(4)推进内容:白彦花煤田开发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三五”煤田开发规划中。

时间节点:煤田总体规划批复后,协调自治区能源局,将煤田开发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三五”煤田开发规划。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达茂旗政府

(5)推进内容:煤炭资源配置及办理矿权转让手续。

时间节点:2014年10月初,协助包铝、希铝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煤矿探矿权转让的相关手续。企业获得探矿权手续后,及时启动地质勘查工作。勘查工作结束后,编制勘查报告并评审备案。2015年6月底,完成探转采工作。2015年底前,企业取得白彦花煤田资源的采矿权。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部门:市规划局、达茂旗政府

(6)推进内容:煤矿开采建设工作。

时间节点:2016年初,开展煤矿的可研、能评报告编制工作,同时启动煤矿建设立项报批手续,并开展环评、土地、安评、水保等工作。2016年下半年,具备煤矿开工建设条件。

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达茂旗政府

(二)包头1600万千瓦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项目

1.项目内容

依托达茂旗丰富的风能、太阳能和白彦花煤炭资源,规划实施包头1600万千瓦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项目。其中规划建设800万千瓦风光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规划装机容量达到75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划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规划建设配套“打捆”外送的800万千瓦火电(通道送出端能源基地,规划建设配套煤矿生产规模3200万吨/年,规划建设火电总装机800万千瓦坑口电站)。同时,规划建设1000千伏交流输电工程或1回±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建设2000万吨/年引水工程(800万千瓦火力发电供水)。

2.推进内容、时间节点及责任部门

(1)推进内容:能源基地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三五”电力规划。

时间节点:2014年下半年,协调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等上级相关部门,将能源基地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三五”电力规划。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达茂旗政府

(2)推进内容:启动1600万千瓦能源基地项目及外送通道规划工作。

时间节点:2014年7月下旬,委托国家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启动1600万千瓦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项目规划工作。2015年5月底,完成规划报告编制。

2015年下半年,规划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2016年底,争取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路条。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达茂旗政府

(3)推进内容:启动研究输出电力负荷中心工作。

时间节点:2014年下半年,协调自治区能源局开展输出地区电力负荷研究工作。2014年底,确定电力市场及电力负荷输入地。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经信委、达茂旗政府

(4)推进内容: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建设业主,并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时间节点:2017年初,开展项目建设业主公开招标工作。项目建设业主确定后,协助项目建设业主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18年底,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达茂旗政府

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5)推进内容:落实2000万立方米/年黄河供水指标,启动“引水入达”工程前期工作。

时间节点:2014年下半年,申请市政府配置2000万立方米/年黄河水指标。2014底,获取市政府供水指标批复文件。

2014年下半年,启动“引水入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同时启动施工设计。

2015年,公开招标引水工程建设业主。根据能源基地项目批复情况,适时超前启动引水工程建设。

责任部门:达茂旗政府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规划局

(三)包钢氧化矿搬迁及资源综合利用下游产业链延伸项目(40.7万吨萤石精矿、42.3万吨稀土精矿下游产业链延伸)

1.氟化工项目

以包钢氧化矿选矿搬迁及资源综合利用回收40.7万吨萤石精矿为原料,在巴润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现代氟化工产业园。

(1)2014年下半年,委托石油和化工规划院,启动氟化工产业园产业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达茂旗政府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包钢(集团)公司

(2)2015年上半年,启动招标或招商引资工作。业主确定后,委托编制项目可研、能评等报告,并开展项目的报批工作。

责任单位:达茂旗政府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包钢(集团)公司

2.稀土初级产品加工项目

以包钢氧化矿选矿搬迁及资源综合利用回收42.3万吨稀土精矿为原料,在巴润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稀土初级产品加工园。

(1)市政府协调包钢集团确定稀土初级产品加工项目向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搬迁转移,规划建设稀土初级加工产品园。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包钢(集团)公司、达茂旗政府

(2)启动达茂巴润稀土初级产品加工园规划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包钢(集团)公司、达茂旗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建立市政府牵头,市相关部门、达茂旗政府联合推进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各司其职,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及地区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对策,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三)建立项目信息通报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编发一期“重大项目工作动态”,重点事项编写专报报送自治区、市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为领导决策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依据。

(四)开展项目宣传工作

围绕包头白彦花矿区总体规划、1600万千瓦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氟化工和稀土初级产品加工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稿件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市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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