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2〕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于2012年3月22日在西安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下午2:30开会,会期一天。

会场在西安阳光国际大酒店(西安解放路177号,东七路与东八路之间)。

二、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我省贯彻《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实施意见》,部署我省今后一个时期的侨务工作,省政府领导作重要讲话。

三、参会人员

邀请省人大常委会一位主任、省政协一位主席及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外宣办、省台办、省编办、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省政协港澳台侨及外事委员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总工会、省科协、省侨联、省工商联、省贸促会、致公党西安委员会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请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宗教局、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专局、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外(侨)办、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办、省中小企业局、省信访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请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创业园发展中心负责同志及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长安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侨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请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及侨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请西安、宝鸡市政府做好5分钟发言准备。

以上参会人员参加3月22日下午的大会,各设区市侨务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还需参加3月23日上午的分组讨论。会议代表着正装。

四、新闻报道

请陕西日报、省广播电视台届时派记者组织报道。

五、会议报名

3月22日上午报到,西安城区代表不住会。

请将参会人员名单于3月21日18时前报省外(侨)办。

联系人:吴红玲、邓集成

电话:029—87290321、13759990183、15802912878

传真:87290385、87290386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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