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市级生态村暨绿色文明示范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宝政办函〔2016〕43号
颁布日期:2016-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市级生态村暨绿色文明示范单位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6〕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空气质量关中最优、渭河水质流域最清、农村环境全省最美”的目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促进“幸福宝鸡”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

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签订的2015年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经过认真考核,12个县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发改委等市级部门均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金台区等12个目标考核先进县区、市发改委等19个市级部门、中铁宝桥集团等43个企事业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命名凤翔县彪角镇李家塬村等159个村为市级生态村,金台区东仁堡小学等39个单位为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坚决落实最严格的环保制度,进一步深化责任落实,细化推进措施,严格执法监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5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2.2015年度市级生态村名单

3.2015年度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名单

http://www.baoji.gov.cn/site/11/html/276/291/387/280557.htm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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