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宝政办发〔2014〕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导向,以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载体,建立健全“一主多元”培训体系,加快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生代型职业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到2017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600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2000人、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人1000人、新生代型职业农民1000人,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教育培训。根据不同类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按照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新生代型分专业的办法,依照“理论授课、基地实训、认定管理、帮扶指导、扶持发展”的模式开展系统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着眼帮助农民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明确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培训机构、经费投入和保障措施。统筹全市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组建专家教授、农技人员、乡土人才三位一体的培训师资团队。

(二)完善培训体系。加快构建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主体,以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国家和大学试验站、现代农业园区为实训平台,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参与的“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认定一批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实行挂牌管理,改善基地条件,为职业农民实习、实践营造良好环境。鼓励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学校开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活动。

(三)严格资格认定。实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制度,制定认定管理办法,按照不同产业、不同区域、不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分行业科学确定认定条件和标准。对持有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书(或相应农科大中专学历)、专业技能证书,并符合职业农民标准的,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初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职业农民等级考核评定制度,实行资格两年复审制,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抓好帮扶指导。建立农业技术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帮扶制度,定期上门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提高职业农民发展能力。对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业园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的职业农民,实行农业技术骨干派驻制度,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搞好技术指导服务,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

(五)强化政策扶持。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认定、管理和扶持。对取得资格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开通现代农业投资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优先申报中省市项目、优先享受农技推广服务、优先提供金融信贷支持。职业农民创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等生产经营,在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政策保险、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把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统筹、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农民自主自愿”的工作机制。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把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推进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合作。农业部门要加强与税务、国土、物价、交通、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深化部门合作,推进形成部门间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解决教育培训资助、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问题。

(三)加强调查摸底。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不同类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标准,采取进园、到场、进村、入户等方式,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认真细致地获取有关指标数据,切实提高培育对象遴选的精准性,为开展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监督管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量大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培育过程的管理,规范培训工作流程,对培训工作全程进行监管考评,做到培训信息公开、培训过程透明、审核结果公示,确保培训效果。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成效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新型职业农民产生、发展的有利环境,吸引农民工、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转型突破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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