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中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汉中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汉中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陕西省汉中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2008——2010年)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以及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原则;坚持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监督管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全面防御、重点突出的原则;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坚持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并举的原则。
二、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2010年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严格落实《汉中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陕西省汉中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调整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应急响应专家组,完善并发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很抓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截止2010年底,已完成了中省财政2008年及2009年下达的49个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绝大部分已通过评审验收,发挥了治理效率;勉县、略阳、宁强三个重灾县包干资金地灾治理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受汛期极端天气影响,特别是7.18、7.24和8.20全市连降大雨,我市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灾险情。市县政府和国土部门全面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能,加强汛期值班,监测预警,及时开展应急调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对全市160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汛期新增的160多个隐患点全部纳入了监测网络,发放明白卡、设立警示牌、指定责任人、制定撤退路线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汛期全市成功预报地质灾害共8起,避免人员伤亡280人,避免经济损失213万元。避免了重大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现状
根据2001年汉中市地质灾害调查区划,2006、2007年对区划调查的补充调查、2008年汶川震后次生地质灾害排查及2009年详查结果,目前全市共查出具有潜在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603处,其中滑坡1339处,崩塌189处,不稳定斜坡14处、泥石流37条、地面塌陷2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潜在威胁32479户、185708人、104663间房、64所学校和多处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潜在经济损失过10亿元,危害十分严重。
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4263.5km2,占国土面积的15.6%;中易发区面积6857.1km2,占国土面积25.2%;低易发区面积10182.7km2,占国土面积37.4%。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为21359.6km2,占国土面积78.13%,高出全省18.63个百分点。不易发区面积5942.7km2,仅占21.8%。
全市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统计,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纳入群测群防网络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603处。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的特点是:通过近年避让搬迁消减的点少,因地震以及降水次生灾害隐患点发生较多。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为:
滑坡:全市有滑坡隐患点1339处,11个县区均有分布。超过100个隐患点的有略阳县、宁强县、南郑县、镇巴县、西乡县、留坝县、勉县、城固县,其中宁强县的灾害隐患点已高达241处;50——100处滑坡隐患点的有洋县、佛坪县、汉台区;威胁50人以上的重点滑坡隐患点有225处,威胁300人以上的重大滑坡隐患点41处;威胁1000人以上特重大滑坡隐患点共10处;威胁县城的滑坡主要有略阳县城凤凰山和杜家山滑坡,佛坪县城关山和老气象站滑坡,镇巴县城烈士纪念碑滑坡。威胁集镇的滑坡主要有留坝县江口镇江口滑坡、城固县小河镇街后滑坡、南郑县碑坝镇石马寨滑坡、佛坪县大河坝镇街后滑坡。
崩塌:全市共有崩塌隐患点189处与不稳定斜坡14处。具有潜在危险且威胁50人以上的重点崩塌隐患点有22处,主要分布于略阳县、勉县、南郑县、留坝县、西乡县和镇巴县境内,主要危害山区公路及铁路和水库大坝、库岸的安全。
泥石流:全市具有潜在危害的泥石流37条,威胁50人以上重点潜在泥石流21条。主要分布于宁强县、佛坪县、略阳县、留坝县、南郑县和勉县境内,其泥石流物源条件储备量分别在2.5—150万m3之间。直接威胁县城的泥石流主要有4条,分布于佛坪县城周围。
地面塌陷:全市有24处,威胁50人以上重点地面塌隐点有8处。主要分布于镇巴县、宁强县、南郑县、西乡县。以矿区采矿塌陷和石灰岩溶蚀塌陷为主,塌陷深度2——20m,塌陷面积375×104m2。
四、地质灾害重要防范区、重要防范点以及重要威胁对象
(一)地质灾害重要防范区
依据震后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现状、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和主要诱发因素综合分析,全市地质灾害重要防范区按行政县区划分主要为:受地震灾害严重的略阳县、宁强县、勉县、南郑县。其中重点防治地段为略阳县城及略阳县的徐家坪镇、白水江镇;宁强县城及宁强县的广坪镇、青木川镇、燕子砭镇;南郑县的碑坝镇、白玉乡、塘口至湘水镇一带;勉县的茶店镇、土关铺乡。另外,还有镇巴县城以及镇巴盐场、巴山、观音镇,留坝县江口镇、城固县小河镇以及东部毕家河至洋县金水镇一带。按地理区域主要为:盆地周边的高阶地区、丘陵区和中低山坡角区。主要交通干线重要防范区为:山区铁路沿线,近年来新建、改建和在建的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沿线。
(二)重要防范点
根据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统计结果,我市现有160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与危险性以及危害程度,界定出省级重点防范点20处(见表6);威胁50人以上,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的市级隐患点共273处(包括省级点),其中滑坡225处、崩塌22处、泥石流沟18条、地面塌陷8处。全市十一个县区均有分布。略阳县67处、其中滑坡59处、崩塌4处、泥石流沟4条;宁强县24处,其中滑坡19处、崩塌1处、泥石流沟2条、地面塌陷2处;南郑县19处,其中滑坡8处、崩塌4处、泥石流沟4条,地面塌陷3处;西乡县29处,其中滑坡26处、崩塌2处、地面塌陷1处;勉县24处,其中滑坡22处、崩塌2处;留坝县12处,其中滑坡11处、泥石流沟1条;汉台区19处,均为滑坡;城固县9处,滑坡8处、崩塌1处;洋县29处,滑坡21、崩塌8处;佛坪县20处,滑坡15处,泥石流沟5条;镇巴县21处,其中滑坡17处、泥石流沟2条、地面塌陷2处。这273处威胁50人以上的重要灾害隐患点,根据其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纳入2011年度市级防治方案点。2009年宁强、勉县、略阳、南郑、留坝五个县根据详查单位提交的详查资料对新认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2010年汛期新发生灾险情的160多处待认定的隐患点,各县也都要纳入群测群防网络,注意监测和防范。
(三)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对象
重要防范地段里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居住、生活、生产以及来往活动的人群和重要建设设施,如人口密集、具有重要建筑设施的县城、集镇和工矿企业。目前威胁县城的滑坡主要有略阳县城凤凰山和杜家山滑坡,佛坪县城关山和老气象站滑坡,镇巴县城烈士纪念碑滑坡。威胁集镇的滑坡主要有留坝县江口镇江口滑坡、城固县小河镇街后滑坡、佛坪县大河坝镇滑坡、宁强县庙子岭滑坡。威胁重要设施主要为:铁路、公路和旅游道路干线,如:宝成铁路山区段,108、316、210国道、省道山区段,地方道路和乡镇道路,重要的水库、电站和水利设施等。
五、地质灾害防范期
2011年地质灾害防范期依据汉中市主要降水期为主要诱发因素预分为:重要防范期、重点防范期和一般防范期。
(一)重要防范期为汛期:2011年5月1日—9月30日;
(二)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2011年7月1日—9月30日;
(三)一般防范期为降水平枯季节:2011年1月1日—4月30日;2011年10月1日—12月31日。
六、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
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任务:一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今年内建立市级和三个重灾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框架体系;二是完善和规范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方案点的监测责任,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加强监测预报,提高成功预报率,避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及稳定性评价工作。汛期前完成截止2008年底及2009年中省财政下达的4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治理项目。2011年底前,完成2010年度财政下达的6处应急处置治理项目。三个重灾县(略阳县、宁强县、勉县)和2个地质灾害详查县(镇巴县、西乡县),尽快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包干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详查工作;四是加强排查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地质灾害隐患,汛期前,各县均要安排一次全面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回检查,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五是依据省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我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和监测预警工作,全面完成重灾县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编制和实施“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六是市县两级凡在2010年6月底前编制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必须在2011年底前重新完善修订;七是围绕陕南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和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如期完成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移民搬迁工作。
七、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水利、气象、交通、电力、电信、农业、民政、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与救灾工作。地质灾害危及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事业单位安全时,由其主管部门或所危及单位及时编制防治治理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
全市目前已查出的160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动态监测,提高预报成功率。要把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单位,落实到乡(镇)长、村、组长及受威胁的村民住户,对威胁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单独的“防、抢、撤”方案,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设立警示牌;应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群众手中,做到明白卡发放不漏一户。在汛期及时掌握气象信息,结合气象天气预报,做好灾害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工作,一旦发现险情或灾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有效的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全年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应切实抓紧做好,一是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汛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要设置固定的值班室,专用电话和传真机,保证汛期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无阻,保证辖区内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无误;二是坚持汛前检查和汛期巡查制度,重点检查危害严重的和上年动态变化异常的隐患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在主汛期应对危险的隐患点进行适时巡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时处置,进行防范;三是做好应急调查。要保证应急调查车辆,一旦有地质灾害和险情发生,能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开展现场应急调查,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抢险救灾,为地灾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四是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后要继续加强监测,落实管理责任人,发挥治理效率。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室设在市政府一号楼313室(值班电话:2626471,传真:2628810)。
(四)加大执法管理力度,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相关行为活动。对于各类建设项目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施工。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城镇规划和移民新村建设,加强管理,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关。
(五)加强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继续加大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以及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和培训活动,有条件的县区,都应该积极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演练。使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地质灾害的严重危害性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
(六)保障防治工作经费
各级政府都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保证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隐患点的监测、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应急处置等,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正常进行。
附件:1.汉中市2011威胁50人以上重要地质灾害监测点统计表(一)
2.汉中市2011年威胁50人以上重要滑坡隐患点监测表(二)
3.汉中市2011年威胁50人以上重要潜在崩塌监测表(三)
4.汉中市2011年威胁50人以上重要潜在泥石流监测表(四)
5.汉中市2011年威胁50人以上重要地面塌陷监测表(五)
6.汉中市推荐2011年省级重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点统计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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