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0〕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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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0〕10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冬季临近,风大物燥,单位和居民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加之重大节日集中,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也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了大力推进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54号)精神,全面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积极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全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迅速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年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冬防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深入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了消防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但是,当前社会火灾防控形势仍较严峻,绝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冬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忠武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贺满仓、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马世国担任,成员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统一组织协调冬季防火各项工作。
二、及早部署,认真安排冬防工作
各区县要认真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将冬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落实到乡镇街道、落实到社会单位;要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防火工作,推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经常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群众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建立村民多户联防网络,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在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区县要继续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易燃易爆场所、中小学校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中尚未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确保按要求时限整改到位。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切实解决影响本地区火灾形势的突出问题,确保受灾群众平安过冬。要按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用足用好监督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整治,保持整治隐患的高压态势。
四、抓好执勤战备,做好冬季灭火救援应急防控工作
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进一步打造“三秦公安消防铁军”,针对冬季火灾高发和夜间重特大火灾多发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初战控火、抢救人员、强攻近战、火场供水、防冻保暖、紧急避险、消防设施应用等方面的战术技术;要严格落实执勤战备措施,加强战勤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实兵实装实战演练,提高寒冷、大风等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冬训方案和灭火预案,强化技能训练,加强车辆装备维护保养,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要针对兵员补退期间一线警力严重缺乏的情况,及时调整警力充实灭火救援一线;要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的业务训练指导,提高专兼职消防人员灭火救援的业务技能,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综合效能。
五、注重实效,广泛开展冬防消防宣传教育
各区县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结合“119”消防宣传活动,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要以消防宣传“五进”和“四个能力”建设为载体,大张旗鼓地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民防火安全意识,筑牢冬防工作的社会基础;要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剖析冬季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和“六熟悉”工作,将消防宣传资料送进千家万户和社会单位;要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的作用,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加强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冬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冬防工作进展情况,市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冬防工作情况。各单位冬防工作总结请于2011年3月5日前报市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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